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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登记工作的通知
2014-06-19 | 作者: | 来源: | 【 】【打印】【关闭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启动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3-08-28 | 作者: | 来源: 地质环境司; | 【 】【打印】【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保护好古生物化石这一重要的、不可再生的地质遗迹资源,部决定开展启动“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以下简称“国家重点化石产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有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出、化石资源丰富、化石组合和赋存特征清楚、化石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保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当地地方政府可以申报“国家重点化石产地”。

  二、申报条件

  遵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011]210号)关于认定古生物化石产地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重点化石产地”:

  (一)产地做过古生物化石资源调查和科学研究工作;

  (二)有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出,产出密度较大,有一定的化石资源赋存量;

  (三)具有研究程度较高的典型剖面;

  (四)具有在国内外影响较大的研究成果;

  (五)化石保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三、申报材料

  (一)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申报书;

  (二)古生物化石资源调查报告;

  (三)古生物化石产地重要科研成果汇总表(包括科研报告、公开出版的专着、国家级和世界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四)古生物化石产地分布图。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申报“国家重点化石产地”,由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向所在地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化石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没有省级化石委员会的省份,申报单位直接向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化石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级化石委员会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化石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向国家化石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的,由国家化石委员会办公室指定某一个省级化石委员会进行初审,或由所在地省份的国家化石委员会成员组织有关专家初审。

  (三)国家化石委员会办公室对通过初审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并组织专家小组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四)由不少于15名国家化石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评审组进行最终评审,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审组成员同意的,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并公布。

  “国家重点化石产地”评审标准由国家化石委员会另行制定,报部公示后另行公告。

  五、有关要求

  (一)认定的“国家重点化石产地”当地地方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认定后两年内组织编制“***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保护规划”,该规划按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查、批准。

  (二)认定的“国家重点化石产地”当地地方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在认定后一年内组织编制“***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地保护管理办法”,由当地政府发布实施。办法应明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保护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方式、保护制度和保护措施。

  (三)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国家重点化石产地”作为古生物化石保护的重点区域,加大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国土资源部对“国家重点化石产地”实施优先保护措施。

  (四)国家化石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国家重点化石产地”保护工作的指导和咨询。

  (五)“国家重点化石产地”的认定,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为做好今年2013年的认定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知本辖区内相关地方人民政府,于2013年10月10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有关材料一式15份报送省级化石委员会或国家化石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李继江 010-66558303

  王丽霞 010-66557412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附件: 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申报书参考提纲

  2013年8月26日

  附件:

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申报书参考提纲

  一、基本概况

  1.1位置、交通、自然地理

  1.2 化石资源调查、发掘与保护情况

  1.3科学研究概况

  二、资源条件

  2.1 地质背景

  2.2化石组合及赋存特征

  2.3重点保护化石的种类及级别

  2.4 古生物化石资源

  三、产地保护价值

  3.1 产地的保护对象

  3.2 产地的科研价值

  3.3 产地的科学普及意义

  四、管理与保护情况

  3.1管理机构与人员

  3.2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3.3 化石保护的主要措施及其有效性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定级   工作的通知
2013-08-28 | 作者: | 来源: 地质环境司; | 【 】【打印】【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部长令第5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范收藏单位的收藏行为,加强对收藏单位的管理,部研究决定开展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级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有关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具有古生物化石标本收藏、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功能,并对社会开放的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都应参加定级。

  二、基本条件

  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分为甲、乙、丙三级。

  申报甲级收藏单位的,应满足《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申报乙级收藏单位的,应满足《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申报丙级收藏单位的,应满足《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定级申请书》(附件1);。

  (二)《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评分细则计分表》中的自评部分(附件2)。

  (三)收藏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法人代码证书;

  2. 建筑平面图;

  3. 藏品情况概述(包括数量、体系、特点、价值、保存情况等);

  4. 藏品信息化情况说明;

  5. 藏品征集办法、入库标准、征集到入库工作流程等制度文件;

  6. 安全情况报告及安防设施配备清单;

  7. 消防应急预案;

  8.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表(包括姓名、专业、职称、学历、现工作岗位等信息)和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

  9.  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专着和获奖情况等);

  10. 科普活动情况;

  11. 人员培训办法、培训计划(如没有,可以不附此项);

  12. 单位上年度财务报告。

  四、定级条件

  按照《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评分细则计分表》(附件2) 评分。总分达到80分(含)以上,且满足《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所列条件的定为甲级收藏单位;总分达到70分(含)以上,且满足《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条件的定为乙级收藏单位;总分达到60分(含)以上,且满足《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条件的定为丙级收藏单位。

  五、定级程序

  (一)申请定级的收藏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化石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没有省级化石委员会的省份,申请单位直接向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化石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级化石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为甲级收藏单位的,将初审意见和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化石委员会办公室;对审定为乙级和丙级收藏单位的,将审定结果报送国家化石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向国家化石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的,由国家化石委员会办公室指定某一个省级化石委员会进行初审,或由所在地省份的国家化石委员会成员组织有关专家初审。

  (三)国家化石委员会办公室对通过初审的甲级收藏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小组,在核实材料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可否定为甲级收藏单位的初步意见。

  (四)由不少于15名国家化石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甲级的单位进行评审,形成定级意见。

  (五)对甲、乙、丙收藏单位定级意见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

  (六)国家化石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甲、乙、丙收藏单位定级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并通知收藏单位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六、其他要求

  (一)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定级工作不定期举行,对新成立的收藏单位和需要级别变动的收藏单位可随时向省级或国家化石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省级或国家化石委员会视情况确定评定时间。

  (二)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等级评定后,其收藏的超出该等级收藏范围的古生物化石标本将依据《条例》和《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三)参与定级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化石委员会将依照相关法规处理。

  (四)申请定级的收藏单位,一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定级资格。

  (五)凡经定级的收藏单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化石发掘、进出境许可、科研科普等各项业务活动中给予优先支持。

  (六)国家化石委员会应不定期地对各级收藏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咨询。

  (七)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收藏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各收藏单位切实做好古生物化石收藏、保护工作。

  七、申报时限

  为做好首批定级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知本辖区的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于2013年10月10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有关材料一式15份报送省级化石委员会或国家化石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李继江 010-66558303

  王丽霞 010-66557412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附件: 1.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定级申请书

  2.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评分细则计分表

2013年8月26日

    附件.doc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第二届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2013-05-14 | 作者: | 来源: 部办公厅 | 【 】【打印】【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部机关各司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章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1号)的要求,部决定成立第二届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一、顾问(以姓氏笔画排序):

  刘嘉麒     中科院院士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理事长

  孙  革     中国古生物学会副理事长

  李廷栋     中科院院士    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

  张弥曼     中科院院士    中科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邱占祥     中科院院士    中科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陈  旭     中科院院士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候连海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殷鸿福     中科院院士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

  董枝明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舒德干     中科院院士    西北大学早期生命科学研究所所长

  二、主任委员: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三、副主任委员:

  关凤峻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

  王  研     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研究员

  贾跃明     中国地质博物馆馆长、研究员

  顾玉才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研究员

  季  强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杨  群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周忠和     中科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所长、中科院院士、研究员

  王宛生     国务院法制办农村城建资源环境司副司长

  四、委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王  原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王元青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王永标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

  王永栋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王训练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副校长、研究员

  王海峰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王丽霞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研究员

  王  军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王向东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田廷山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研究员

  白志强     北京大学教授

  卢立伍     中国地质博物馆研究员

  甘荣坤     北京海关关长

  冯伟民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刘凤山     中国地质调查局科技外事处处长

  刘树臣     中国地质博物馆副馆长、研究员

  刘家润     南京大学教授

  吕君昌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江大勇     北京大学教授

  任  东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孙柏年     兰州大学教授

  孙春林     吉林大学教授

  关向应     海关总署缉私局侦查二处处长

  朱怀诚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巩恩普     东北大学教授

  李继江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保护处处长

  李大庆     甘肃地质博物馆研究员

  李  勇     长安大学教授

  李日辉     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沙金庚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汪筱林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汪啸风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层古生物研究中心研究员

  张立军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局教授级高工

  张喜光     云南大学教授

  张建平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

  张伟良     石家庄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志军     中国地质博物馆研究员

  张兆群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陈小宁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

  陈孝红     中国地质调查局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研究员

  肖桂义     中国地质调查局基础部副主任

  孟庆金     北京自然博物馆馆长、研究员

  金昌柱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欧阳辉     重庆自然博物馆馆长、研究员

  胡东宇     沈阳师范大学教授

  徐  星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姬书安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唐治路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钱迈平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研究员

  程荣欣     中国地质博物馆副馆长、研究员

  程业明     中国地质博物馆研究员

  童金南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

  彭光照     自贡恐龙博物馆研究员

  蔡华伟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袁训来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陶思明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调研员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3年5月14日

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3-08-02 | 作者: | 来源: 办公厅 | 【 】【打印】【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20133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贯彻落实 

  《实施办法》是《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配套规章,是对《条例》的进一步细化,详细制定了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流通、进出境等活动中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准则,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从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抓出实效,干出成绩,使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严格执行规定,切实加强监管 

      根据《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化石发掘许可制度、化石收藏管理制度、化石流转管理制度、化石进出境许可制度以及产地保护的具体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和要求,切实加强监管工作。 

  (一)严格执行化石发掘许可制度 

  审批化石发掘要严格遵守《实施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各级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以试发掘、抢救性发掘等名义,超权限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要严格监督发掘单位不得以发掘一般保护化石的名义,发掘重点保护化石。申请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必须向审批部门提交《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申报材料,明确发掘范围,批准后方可实施发掘工作。 

  (二)严格执行化石收藏管理制度 

  今年,部将组织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开展化石收藏单位定级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协助,发动化石收藏单位积极参与,保障定级工作顺利进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监督不同级别的收藏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权限收藏古生物化石,确保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收藏在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保障重点保护化石的收藏安全。初次定级后,国家古生物专家委员会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适时开展收藏单位定级评估工作,对新成立的和条件发生变化的收藏单位及时评定相应级别。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监督收藏单位建立古生物化石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本辖区的重点保护化石数据库。 

  (三)严格执行化石流通管理制度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古生物化石流通工作的监管力度,未经国土资源部批准,重点保护化石不得流通。收藏单位之间进行重点保护化石流通(转让、交换、赠与)的,接收单位必须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古生物化石收藏条件,并由接收单位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提交《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申报材料。流通的重点保护化石应在相关省级数据库中及时更改收藏单位等相应信息。 

  对于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本着“科研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探索化石资源合法流通的渠道,为当地的经济、文化建设服务。一般保护化石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标示。 

  (四)严格执行化石进出境许可制度 

  未经批准,古生物化石不得出境。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申请单位或个人应提交《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国土资源部批准;一般保护化石出境,申请单位或个人应提交《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有出境工作安排的单位制定年度古生物化石的出境计划,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时限及时报部,重点保护化石的出境原则上按计划审批。出境的重点保护化石复进境的,,由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核查,确认出境的化石全部回归。境外化石的进境和复出境,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切实加强化石产地保护工作 

  今年,部将启动国家重点化石产地认定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指导有关地方政府积极向部申报,确保将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化石产地认定为国家重点化石产地。认定为国家重点化石产地的,所在地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协助当地政府编制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专门的化石保护管理队伍和保护工作。对于一般化石产地,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实施有效的保护措施。凡未制定保护规划、未实施保护工程的化石产地,不得申报地质公园等形式的开发利用,以保障化石产地和原地裸露的化石标本能长期得到保护。 

  (六)认真规范各项申报工作 

  为规范《实施办法》确定的有关申报工作,部制定了各类申请表的统一格式和各类方案的编写提纲(可从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下载),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务必监督申报单位按照部的统一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三、发挥专家作用,强化科学决策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实施办法》赋予的鉴定、评审、咨询、培训等职责,及时拟定古生物化石保护标准、国家重点保护化石名录和国家重点化石产地名录,适时评定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级别,切实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成立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并赋予相应的职责。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国家和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鉴定、评审、咨询等专业技术意见作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狠抓宣传教育,提升保护意识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古生物化石保护存在的实际问题,举办有针对性的培训班、宣讲会,并通过多种传媒宣传《实施办法》。要让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化石保护管理的人员熟悉、掌握有关工作要求,也更要使各类管理相对人明确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保护意识,为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管理关系,部决定将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单位由中国地质博物馆调整为部地质环境司,由地质环境司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任。调整后的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监督检查和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国地质博物馆负责具体的业务支撑。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配备充足的人员力量,切实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本通知有效期5年。

 

  20137月 31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化石分级标准”及首批化石名录的通知
2012-07-23 | 作者: | 来源: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 【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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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试行)》 

和《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首批)》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现将经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试行)》和《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目录(首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试行)》 

附件:2.《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目录(首批)》 

  

                            一二年一月十日 

  

  

附件1 

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正确认定古生物化石的科学价值,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按照在生物进化以及生物分类上的重要程度,将古生物化石划分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 

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或者数量稀少的下列古生物化石,应列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一)已经命名的古生物化石属种的模式标本; 

(二)保存完整或者较完整的古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三)大型的或者集中分布的高等植物化石、无脊椎动物化石,以及脊椎动物的蛋、足迹等遗迹化石; 

(四)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 

第三条  按照在生物门类起源与演化、生物分类、古环境演变研究中科学价值的重要程度,以及保存完整程度和稀少程度,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划分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第四条  对研究生命起源、重要生物门类起源及演化,探讨全球或洲际地层对比和关键古地理、古环境演变等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应列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一)已经正式命名的古生物化石种的模式标本;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数量稀少、保存完整或近于完整的重要四足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三)保存特殊埋藏状态、或关键部位特征的重要四足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四)具有关键演化价值、我国特有或数量稀少且保存完整的鱼形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五)在重要生物门类起源和演化研究中具有极为突出科学价值的、保存完整的无脊椎动物化石和高等植物化石(不含木化石); 

(六)保存较清晰结构或构造、完整程度很高的巨型木化石; 

(七)整窝或近于整窝保存的、且蛋壳完好的脊椎动物蛋化石,单枚或多枚具有分类学意义的含胚胎蛋化石;规模较大的或集中分布的、特征清晰且指示运动特征的脊椎动物足迹化石; 

(八)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第五条  对解决重要生物门类演化、生物分类、大区域古环境演变等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应列为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一)具有较重要科学价值、数量稀少、保存较完整的重要四足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二)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数量稀少、保存完整的鱼形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三)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保存完整或密集的重要无脊椎动物化石和高等植物化石(不含木化石); 

(四)保存清晰、完整程度较高的大型木化石; 

(五)同窝保存、蛋壳完整且反映部分排列特征的多枚脊椎动物蛋化石;较为集中的特征清晰的脊椎动物足迹化石; 

(六)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第六条  对研究生物演化、生物分类或古环境演变等具有一定科学价值且保存较完整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应列为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一)完整程度较高或保存有重要部位、数量不多,但科学价值一般的四足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二)具有较高科学价值、数量不多、保存完整或较完整的鱼形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三)较大规模的或密集保存的、具有较重要科学价值的重要无脊椎动物化石和高等植物化石(不含木化石); 

(四)完整程度较高的中型木化石; 

(五)蛋壳完好的单枚脊椎动物蛋化石,蛋壳较完好并属于同一窝的少数几枚蛋化石;特征清晰的单个脊椎动物足迹化石,特征较清晰且属于同一组的少数几个足迹化石; 

(六)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第七条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指非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通常作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脊椎动物、重要无脊椎动物或高等植物等化石,如果数量丰富、完整程度较差且同时没有保存重要特征、研究程度高或科学价值一般的,可作为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 

第八条  对有疑问的或争议较大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分级,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给出分级结论。 

第九条  本标准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试行)条文说明 

  

1. 本标准共包括十条。 

第一条指出制定《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的目的与依据;第二条规定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标准;第三条规定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进一步分为三个等级;第四条至第六条分别规定了一级、二级、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详细标准;第七条对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作了规定;第八条指出了化石分级有争议时的处理原则;第九条规定了本标准解释权的归属;第十条规定的本标准的施行日期。 

2. 第一条指出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与依据。 

2010825,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温家宝总理于201095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80号令发布了该条例,于201111日起施行。《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以《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为依据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正确认定古生物化石的科学价值,同时,为编制《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提供依据。 

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标准中所指的古生物化石不包括古猿、古人类化石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 

另外,本标准中所指的古生物化石,均指不需要借助仪器、用肉眼就能直接进行观察鉴赏的化石,也就是通常所称的“大化石”;而“微体化石”或“超微化石”不是本标准涉及的范畴。 

3. 第二条规定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标准。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七条中已经明确规定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4条标准。本标准直接采用这一规定。本规定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考虑其在生物演化、生物分类以及古环境等相关领域的科学意义,二是考虑其保存的完整程度以及稀少性等因素。 

1)古生物化石种的模式标本,是研究命名化石新种时所指定的一件或几件特殊的实物标本,是认定新种最重要的依据。古生物化石种的模式标本是一类特殊的标本,不同于一般的化石标本,其重要性和科学地位通常要远大于同种的其他标本。一些数量特别稀少、珍贵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其模式标本可能是该种唯一的标本,它的价值就更为重要。按照国际古生物学界的相关规定和惯例,模式标本要进行编号登记,并永久妥善保存在具有收藏条件的科研或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等合法机构中,而且要对国内外的同行学者开放,满足不同学者观察对比等进一步研究的需求。因此任何一件模式标本,不论其隶属于哪个生物类群,也不论其保存的完整程度如何,都应该作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2)古脊椎动物化石在研究生物演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常也具有重要的科普价值和观赏价值,因而受到很多普通大众和媒体的关注,如保存精美的鱼龙化石、恐龙化石、哺乳动物化石等。由于具有这些特点,古脊椎动物化石很容易遭到违法发掘和违法交易,也是流失海外的主要对象,因此重要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应当作为重点重点古生物化石。但该类化石(尤其是个体巨大的四足类脊椎动物化石)通常难以完整保存,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仅保存有少数部位,从这个意义上讲,不仅是完整或近于完整的重要古脊椎动物应作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那些保存有重要部位特征的标本(如头骨、荐椎等等)也应作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3大型的或者集中分布的高等植物化石、无脊椎动物化石往往构成较为重要的化石生物群或动物群,它们中的有些类型也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有时还与重要的脊椎动物化石共同分布,因此对于这类高等植物化石或无脊椎动物化石,应视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保存较完整的中型至巨型木化石作为植物化石保存的一个类型,不仅科学价值大,而且科普和观赏价值亦较大,应受到特别保护。 

4)古脊椎动物的蛋、足迹等遗迹化石通常在研究遗留这些蛋或足迹的脊椎动物的生活习性、运动方式、生殖等方面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同时亦具有很高的观赏性,在普及古生物学知识等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因而是一类重要的古生物化石。发现于我国河南西峡、湖北陨县、江西赣州等地的大量恐龙蛋化石曾作为化石违法交易、非法走私的重要对象,它们的集中分布地也曾受到较严重毁坏,故这类化石无疑应作重点保护。 

5)化石的类型很多,保存状况也很多样。对于那些极为特殊的、具有特别意义的、需要特别加以保护的化石,用第二条第(四)款“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来概括和表述。 

4.第三条规定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应按其在科学研究方面的重要程度和数量稀少程度进一步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对于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其一级、二级、三级的分级标准主要以其在生物演化、生物分类、古环境研究方面的科学价值作为最主要的依据,同时考虑化石的数量和保存完整程度。在本标准的第四条至第六条中,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先分为四大部分:模式标本;实体化石;木化石、蛋化石、足迹化石;其他化石。在实体化石部分,再按四足类脊椎动物、鱼形类脊椎动物、无脊椎动物/高等植物分为三大类。木化石作为一类较为特殊保存状态的植物化石,为了表述方便,这里从植物化石中单独列出,与蛋化石和足迹化石暂放在同一部分来阐述其分级标准。其他化石部分则主要考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需要重点保护的化石。 

应当指出,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按四足类脊椎动物、鱼形类脊椎动物、无脊椎动物/高等植物三大类进行划分,尤其是将木化石、蛋化石、足迹化石单独列出,并不是完全自然的生物分类系统。这主要是便于阐述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分级依据,同时这种划分与自然分类系统也具有较好的对应关系。 

本标准中所指四足类脊椎动物(即具有四肢、用肺呼吸的脊椎动物),包括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哺乳类四个纲一级的分类单元,它们的化石主要分布于泥盆纪晚期以来的地层中,又以中生代和新生代地层中为主,是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中数量最大、属种最多的类群,如常见的无尾类、有尾类、龟类、蜥蜴类、蛇类、离龙类、鳄类、翼龙类、恐龙、兽孔类、海生爬行动物、基干鸟类、反鸟类、今鸟类、中生代兽类、新生代种类繁多的哺乳类等等。目前违法发掘、违法交易、非法走私等活动中涉及最多的就是这一部分化石。 

鱼形类脊椎动物指无颌类、盾皮鱼类、棘鱼类、软骨鱼类、硬骨鱼类等具有流线形身体、用鳃呼吸、具鳍、生活在水中的脊椎动物,化石类型亦较为多样,在古生代至新生代地层中均有发现。我国还发现有处于关键演化位置的一些鱼类化石,它们具有极为重要的科学价值。 

无脊椎动物化石、植物化石数量庞大,通常只有少量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类型易受到破坏,如三叶虫、昆虫、海百合、角石及部分中生代和新生代的植物等,它们中部分保存完好且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化石应作为重点化石予以保护。 

木化石通常指保存在地层中由植物茎干形成的化石。在本标准中,将木化石从植物化石中单独列出,与脊椎动物的蛋化石和足迹化石放在一起来讨论,这主要的基于这三类化石的分级更多地依据其保存完整性、规模、大小、数量等因素。木化石由于具有较高的观赏性而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同时使不少集中分布的中、大、巨型木化石遭到破坏,因此要特别加以保护。 

脊椎动物的遗迹主要包含蛋、足迹化石,还有少量其他遗迹。我国是世界上蛋化石最为丰富的国家,蛋化石分布广泛、类型多样、科学价值高,此外还发现有带有胚胎的蛋化石,这些均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观赏价值,因而也是最容易受到破坏的化石类型之一。在我国已发现的蛋化石中,绝大多数为不同恐龙所产的蛋,但目前已知的还有龟类、离龙类、翼龙类、鸟类等的蛋。对于那些保存完好的蛋化石,无疑要加以重点保护。脊椎动物足迹化石常见的有:各类恐龙的足迹、翼龙足迹、鸟类足迹等,也是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分级表概括给出了以上几类化石由于在科学重要性、保存完整性和稀少性等的不同而归入不同重点保护级别的情况。 

5. 第四条规定了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应满足的条件,满足其中条件之一者,应认定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1)模式标本是古生物化石种建立时最重要的依据,无论化石隶属于脊椎动物、无脊椎动物还是植物,其模式标本的价值都是不可替代的。因此任何一个化石种的模式标本都应被认定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2)四足类脊椎动物是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中最重要的类型。依据脊椎动物的自然分类及常见化石,我国四足类脊椎动物的化石类群主要包括:迷齿类、有尾类、无尾类、龟类、离龙类、有鳞类、鳄类、翼龙类、恐龙(兽脚类、蜥脚类、鸟脚类、甲龙类、剑龙类、角龙类、肿头龙类等)、初龙类、原龙类、海生爬行动物(鱼龙类、海龙类、鳍龙类、齿龙类、湖北鳄类)、兽孔类、中生代鸟类(基干鸟类、反鸟类、今鸟型类)、部分新生代鸟类、中生代哺乳动物、新生代部分重要哺乳动物(如灵长类、肉食类、长鼻类、部分奇蹄类和偶蹄类等)。对于这类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数量稀少、保存完整或近于完整的四足类脊椎动物实体化石,应认定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分级表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等   

模式标本 

实体化石 

木化石、蛋化石、足迹化石 

其他化石 

四足类 

脊椎动物 

鱼形类 

脊椎动物 

无脊椎动物 

/高等植物 

木化石 

脊椎动物 

蛋化石 

脊椎动物 

足迹化石 

   

已经正式命名的古生物化石种的模式标本 

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数量稀少、保存完整或近于完整的重要类群实体化石 

保存特殊埋藏状态、或关键部位特征的重要类群实体化石 

具有关键演化价值、我国特有或数量稀少且保存完整的实体化石 

在重要门类起源和演化研究中具有极为突出科学价值、保存完整的关键化石 

保存清晰结构或构造、完整程度很高的巨型木化石 

整窝或近于整窝保存的、且蛋壳完好的蛋化石,单枚或多枚具有分类学意义的含胚胎蛋化石 

规模较大的或集中分布的、特征清晰且指示运动特征的足迹化石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一级保护的古生物化石 

   

  

具有较重要科学价值、数量稀少、保存较完整的重要类群实体化石 

数量稀少的、具有重要科学价值、保存完整的实体化石 

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保存完整或分布密集的重要化石 

保存清晰、完整程度较高的大型木化石 

同窝保存、蛋壳完整且反映部分排列特征的多枚蛋化石 

较为集中的特征清晰的足迹化石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二级保护的古生物化石 

   

  

完整程度较高或保存有重要部位、数量不多,但科学价值一般的实体化石 

具有较高科学价值、数量不多、保存完整或较完整的实体化石 

较大规模的或密集保存的、具有较重要科学价值的重要化石 

完整程度较高的中型木化石 

蛋壳完好的单枚蛋化石,蛋壳较完好并属于同一窝的少数几枚蛋化石 

特征清晰的单个足迹化石,特征较清晰且属于同一组的少数几个足迹化石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三级保护的古生物化石 

                   

  


3)四足类脊椎动物化石在通常情况下,大多以保存完整程度不等的骨骼形式保留下来。而关于皮肤衍生物、软体器官特征、生态行为习性、繁殖特点等方面的信息是极难保存下来的,因此这部分化石往往非常稀少而极为珍贵,并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如幼年期鹦鹉嘴龙成群保存的化石、呈睡觉姿势保存下来的寐龙、腹腔中保存有幼仔的潜龙、保存有清晰羽毛结构的小盗龙、保存有翼膜或“毛状皮肤衍生物”的翼龙类化石等等,均应认定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四足类脊椎动物化石保存的另一特点还表现为它的不完整性,即它们在保存为化石的过程当中,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骨架都保存不完整(尤其是个体巨大的爬行类、哺乳类化石更是如此),对于那些保存有重要鉴定特征的关键部位(尤其是完整或近于完整的头骨)化石,应当作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4)处于关键演化地位的鱼形类脊椎动物化石对研究脊椎动物中重要类群的起源或演化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如涉及到脊椎动物亚门的起源、硬骨鱼类起源、肉鳍鱼类早期演化的化石等等。对于这些鱼形类脊椎动物化石、尤其是我国特有或数量稀少的、保存完整的化石,应认定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5)部分重要的无脊椎动物、高等植物化石类型在起源演化方面也具有极为重要的科学价值,如早寒武世涉及一些无脊椎动物高级别类群起源的关键化石、中生代涉及被子植物起源的关键化石等,应作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6)木化石作为一类特殊的植物化石类型,在科学研究和观赏等方面意义较大,本标准将其从高等植物化石中单独列出来进行分级。对于那些外形庞大、保存有清晰结构或构造、树干形态完整程度很高的巨型木化石,应作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为了便于在实际工作中评判,本标准对木化石在保存直径及保存长度方面给出一些量化指标,一级重点保护木化石的直径应大于100厘米、或长度在10米以上。 

7)我国是世界上脊椎动物蛋化石数量最多、种类最齐全的国家,大部分省份都有发现。蛋化石是近年来遭受违法发掘而受到破坏最严重的化石类型之一,对于那些整窝或近于整窝保存的且蛋壳完好的蛋化石,应作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这类蛋化石应当具有很好的窝中排列方式,提供重要的蛋化石研究信息,同时还具有非常高的展览价值和观赏价值。为了便于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评判,提出如下标准:除巨型长形蛋之外的恐龙蛋化石(长形蛋类、棱柱形蛋类、圆形蛋类、椭圆蛋类、树枝蛋类、蜂窝蛋类)同窝保存在15枚及以上且能够反映出明显的排列规律的,视为整窝或近于整窝保存的恐龙蛋化石,认定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巨型长形蛋是我国特有的、世界上已知最大的恐龙蛋化石,由于整窝或近于整窝保存非常困难,因此,5枚以上属于同一窝自然状态保存的且蛋壳较完整的该类蛋化石,应认定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需要指出的是,对恐龙蛋化石的分级不宜强调蛋化石本身的属种名称,因为要详细鉴定蛋化石的属种,需要进一步对蛋壳的微细结构进行显微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不强。另一个因素是,我国目前已命名的恐龙蛋属种名称很多,其中有一些特征不明确。因此,以恐龙蛋化石保存状况、数量等指标进行定级较为可行。 

除大量恐龙蛋化石外,我国还发现少量龟蛋、离龙蛋、翼龙蛋、鸟蛋化石等,由于这些类别的蛋化石极为稀少,因此只要是这些类别的完整蛋化石(单枚或多枚),应作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蛋化石中保存有胚胎的标本在全球都很罕见,科学意义重大。因此对于这类蛋化石,只有胚胎具有明显的鉴定价值,无论蛋本身保存完整与否,都应认定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8)规模较大的或集中分布的、且显示清晰特征和运动特征的足迹化石具有很高的研究和观赏价值,为研究造迹动物的运动方式、运动速度、甚至体重等方面提供了极为重要的依据,应认定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6. 第五条规定了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应满足的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者,应认定为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下面仅就二级重点保护木化石和二级重点保护蛋化石的一些量化指标作如下规定: 

1)作为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保存清晰结构或构造、完整程度较高的大型木化石,其直径应在80厘米至100厘米之间、或长度在5米至10米之间。 

2)属于同窝中的恐龙蛋化石,蛋的数目为514枚(其中巨型长形蛋的数目为24枚),蛋壳保存完好,显示部分或局部排列方式的蛋化石,应作为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7. 第六条规定了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应满足的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者,应认定为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下面仅就三级重点保护木化石和三级重点保护蛋化石的一些量化指标作如下规定。 

1)作为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为完整程度较高的中型木化石,其直径应在50厘米至80厘米之间、或保存长度在3米至5米之间。 

2)蛋壳保存非常完整的单枚恐龙蛋化石,应认定为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属于同一窝、数目在24枚(不含巨型长形蛋)、且蛋壳保存较为完好的蛋化石,应认定为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8. 第七条对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作了规定。这里特别强调了通常作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脊椎动物、重要无脊椎动物、高等植物化石,如果数量丰富、或完整程度较差且同时没有保存重要部位特征、研究程度高或科学价值一般的,应作为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而不宜作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对部分应作为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作如下说明: 

1)保存完整程度不高或未保存重要部位、特征不清晰的脊椎动物实体化石,应视为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 

2)个别保存完整但数量丰富且研究程度较高的脊椎动物实体化石,也不宜作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有些脊椎动物化石(如狼鳍鱼化石)数量极为丰富,通常都保存较为完整,且研究程度相对较高,将这些化石均作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并无必要,而且在实际工作当中也很难实现。因此对这类除了一些密集保存在一起的标本可作为三级化石对待之外,其余的可作为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 

3)零散的或形态保存较差的、蛋壳不完整的脊椎动物蛋化石,应作为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 

4)零星的或保存较差的、形态不清晰的脊椎动物足迹化石,亦应作为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 

9. 第八条规定了古生物化石鉴定的仲裁组织。古生物化石种类多、数量大、保存形式和完整程度不尽相同,因而在实际保护管理工作中,会遇到对某些化石在分级上的疑问或争议。对于这些化石分级的确定,应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给出最终结论。 

10. 第九条规定了本标准解释权的归属。 

11. 第十条指出本标准的施行日期,即自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一)无颌类 

  

孟氏中生鳗Mesomyzon mengae Chang, Zhang & Miao, 2006 

  

  

(二)两栖类 

  

潘氏中国螈Sinostega pani Zhu & Ahlberg, 2002 

扁头中华短头鲵Sinobrachyops placenticephalus Dong, 1985 

  

滑体两栖亚纲 Lissamphibia 

无尾目 Anura 

北票中蟾Mesophryne beipiaoensis Gao & Wang, 2001 

细弱宜州蟾Yizhoubatrachus macilentus Gao & Chen, 2004 

三燕丽蟾Callobatrachus sanyanensis Wang & Gao, 1999 

葛氏辽蟾Liaobatrachus grabaui Ji & Ji, 1998 

  

  

(三)爬行类 

  

无孔亚纲 Anaspida 

半甲齿龟Odontochelys semitestacea Li, Wu et al., 2008 

青头山甘肃鼻龙Gansurhinus qingtoushanensis Reisz, Liu, Li & Müller, 2011 

  

双孔亚纲 Diapsida 

海生爬行类 Marine Reptiles 

湖北鳄目 Hupehsuchia 

孙氏南漳龙Nanchangosaurus suni Wang, 1959 

南漳湖北鳄Hupehsuchus nanchangensis Young, 1972 

  

鱼龙目 Ichthyosauria 

龟山巢湖鱼龙Chaohusaurus geishanensis Young & Dong, 1972 

盘县混鱼龙Mixosaurus panxianensis Jiang, Schmitz, Hao & Sun, 2006 

新民龙Xinminosaurus catactes Jiang, Motani, Hao, Schmitz, Rieppel, Sun & Sun, 2008 

周氏黔鱼龙Qianichthyosaurus zhoui Li, 1999 

梁氏关岭鱼龙Guanlingsaurus liangae Yin, 2000 

邓氏萨斯特鱼龙Shastasaurus tange (Cao & Luo, 2000) 

美丽盘江龙Panjiangsaurus epicharis Chen & Cheng, 2003 

卧龙岗卡洛维龙Callawayia wolonggangense Chen, Cheng & Sander, 2007 

  

海龙超目 Thalattosauria 

黄果树安顺龙Anshunsaurus huangguoshuensis Liu, 1999 

乌沙安顺龙Anshunsaurus wushaensis Rieppel, Liu & Li, 2006 

短吻贫齿龙Miodentosaurus brevis Cheng, Wu & Sato, 2007 

孙氏新铺龙Xinpusaurus suni Yin, 2000 

巴毛林新铺龙Xinpusaurus bamaolinensis Cheng, 2003 

  

楯齿龙目 Placodontia 

新铺中国豆齿龙Sinocyamodus xinpuensis Li, 2000 

多板砾甲龟龙Psephochelys polyosteoderma Li & Rieppel, 2002 

康氏雕甲龟龙Glyphoderma kangi Zhao, Li, Liu & He, 2008 

云贵中国龟龙Sinosaurosphargis yunguiensis Li, Reippel, Wu, Zhao & Wang, 2011 

  

鳍龙目 Eosauropterygia 

细颌乌蒙龙Wumengosaurus delicatomandibularis Jiang, Rieppel, Motani, Hao, Sun, Schmitz & Sun, 2008 

湖北江汉蜥Hanosaurus hepehensis Young, 1972 

杨氏幻龙Nothosaurus youngi Li & Rieppel, 2004 

小吻幻龙Nothosaurus rostellatus Shang, 2006 

羊圈幻龙Nothosaurus yangjuanensis Jiang, Maisch, Hao, Sun & Sun, 2006 

兴义鸥龙Lariosaurus xingyiensis Li, Liu & Rieppel, 2002 

李氏云贵龙Yunguisaurus liae Cheng, Sato, Wu & Li, 2006 

丁氏滇肿龙Dianopachysaurus dingi Liu, Rieppel, Jiang, Aitchison, Motani, Zhang, Zhou & Sun, 2011 

利齿滇东龙Diandongosaurus acutidentatus Shang, Li & Wu, 2011 

  

鳞龙次亚纲 Lepidosauromorpha 

赵氏翔龙Xianglong zhaoi Li, Gao, Hou & Xu, 2007 

硅藻中新蛇Mionatrix diatomus Sun, 1961 

  

初龙次亚纲 Archosauromorpha 

原龙目 Protorosauria 

东方恐头龙Dinocephalosaurus orientalis Li, 2003 

长颈龙Tanystropheus cf. T. longobardicus 

富源巨胫龙Macrocnemus fuyuanensis Li, Zhao & Wang, 2007 

  

初龙超目 Archosauria 

混形黔鳄Qianosuchus mixtus Li, Wu, Cheng, Sato & Wang, 2006 

  

翼龙目 Pterosauria 

长头狭鼻翼龙Angustinaripterus longicephalus He, Yan & Su, 1984 

威氏翼嘴翼龙Pterorhynchus wellnhoferi Czerkas & Ji, 2002 

宁城热河翼龙Jeholopterus ningchengensis Wang, Zhou, Zhang & Xu, 2002 

弯齿树翼龙Dendrorhynchoides curvidentatus (Ji & Ji, 1998) 

模块达尔文翼龙Darwinopterus modularis Lü, Unwin, Jin, Liu et Ji, 2009 

玲珑塔达尔文翼龙Darwinopterus linglongtaensis Wang, Kellner, Jiang, Chen, Meng & Rodrigues, 2010 

李氏悟空翼龙Wukongopterus lii Wang, Kellner, Jiang & Meng, 2009 

中国鲲鹏翼龙Kunpengopterus sinensis Wang, Kellner, Jiang, Chen, Meng & Rodrigues, 2010 

崔氏北方翼龙Boreopterus cuiae Lü & Ji, 2005 

长吻振元翼龙Zhenyuanopterus longirostris Lü, 2010 

杨氏飞龙Feilongus youngi Wang, Kellner, Hou & Campos, 2005 

张氏格格翼龙Gegepterus changae Wang, kellner, Zhou & Campos, 2007 

秀丽郝氏翼龙Haopterus gracilis Wang & Lü, 2001 

布氏努尔哈赤翼龙Nurhachius ignaciobritoi Wang, Kellner, Zhou & Campos, 2005 

中国帆翼龙Istiodactylus sinensis Andres & Ji, 2006 

张氏朝阳翼龙Chaoyangopterus zhangi Wang & Zhou, 2003 

顾氏辽宁翼龙Liaoningopterus gui Wang & Zhou, 2003 

董氏中国翼龙Sinopterus dongi Wang & Zhou, 2002 

隐藏森林翼龙Nemicolopterus crypticus Wang, Kellner, Zhou & Campos, 2008 

湖泊红山翼龙Hongshanopterus lacustris Wang, Campos, Zhou & Kellner, 2008 

庆阳环河翼龙Huanhepterus quingyangensis Dong, 1982 

魏氏准噶尔翼龙Dsungaripterus weii Young, 1964 

复齿湖翼龙Noripterus complicidens Young, 1973 

尖嘴矛颌翼龙Lonchognathosaurus acutirostris Maisch, matzke & Sun, 2004 

临海浙江翼龙Zhejiangopterus linhaiensis Cai & Wei, 1994 

  

鸟臀目 Ornithischia 

异齿龙科 Heterodontosauridae 

孔子天宇龙Tianyulong confuciusi Zheng, You, Xu & Dong, 2009 

  

鸟脚亚目 Ornithopoda 

劳氏灵龙Agilisaurus louderbacki Peng, 1990 

多齿何信禄龙Hexinlusaurus multidens (He & Cai, 1983) 

鸿鹤盐都龙Yandusaurus hongheensis He, 1979 

小长春龙Changchunsaurus parvus Zan, Chen, Jin & Li, 2005 

上园热河龙Jeholosaurus shangyuanensis Xu, Wang & You, 2000 

戈壁原巴克龙Probactrosaurus gobiensis Rozhdestvensky, 1966 

巨齿兰州龙Lanzhousaurus magnidens You, Ji & Li, 2005 

诺氏马鬃龙Equijubus normani You, Luo, Shubin, Witmer, Tang & Tang, 2003 

杨氏锦州龙Jinzhousaurus yangi Wang & Xu, 2001 

姜氏巴克龙Bactrosaurus johnsoni Gilmore, 1933 

半月金塔龙Jintasaurus meniscus You & Li, 2009 

中国谭氏龙Tanius sinensis Wiman, 1929 

阿穆尔满洲龙Mandschurosaurus amurensis (Riabinin, 1930) 

巨型山东龙Shantungosaurus giganteus Hu, 1973 

棘鼻青岛龙Tsintaosaurus spinorhinus Young, 1958 

  

角龙亚目 Ceratopsia 

燕子沟辽角龙Liaoceratops yanzigouensis Xu, Makovicky, Wang, Norell & You, 2002 

奥氏古角龙Archaeoceratops oshimai Dong & Azuma, 1997 

褶皱黎明角龙Auroraceratops rugosus You, Li, Ji, Lamanna & Dodson, 2005 

安氏原角龙Protoceratops andrewsi Granger & Gregory, 1923 

原角龙Protoceratops hellenikorhinus Lambert, Godefroit, Li, Shang & Dong, 2001 

道德森巨喙龙Magnirostris dodsoni You & Dong, 2003 

诸城中国角龙Sinoceratops zhuchengensis Xu, Wang, Zhao & Li, 2010 

意外诸城角龙Zhuchengceratops inexpectus Xu, Wang, Zhao, Sullivan & Chen, 2010 

  

剑龙亚目 Stegosauria 

太白华阳龙Huayangosaurus taibaii Dong, Tang & Zhou, 1982 

四川巨棘龙Gigantspinosaurus sichuanensis Ouyang, 1992 

多棘沱江龙Tuojiangosaurus multispinus Dong, Li, Zhou & Zhang, 1977 

关氏嘉陵龙Chialingosaurus kuani Young, 1959 

江北重庆龙Chungkingosaurus jiangbeiensis Dong, Zhou & Zhang, 1983 

平坦乌尔禾龙Wuerhosaurus homheni Dong, 1973 

鄂尔多斯乌尔禾龙Wuerhosaurus ordoeensis Dong, 1993 

芒康龙Monkonosaurus lawulacus Zhao, 1983 

  

甲龙亚目 Ankylosauria 

奇异辽宁龙Liaoningosaurus paradoxus Xu, Wang & You, 2001 

洛阳中原龙Zhongyuansaurus luoyangensis Xu, Lü, Zhang, Jia, Hu, Zhang, Wu & Ji, 2007 

杨氏天镇龙Tianzhenosaurus youngi Pang et Cheng, 1998 

布氏克氏龙Crichtonsaurus bohlini Dong, 2002 

  

蜥臀目 Saurischia 

蜥脚型亚目 Sauropodomorpha 

许氏禄丰龙Lufengosaurus huenei Young, 1941 

巨型禄丰龙Lufengosaurus magnus Young, 1947 

黄氏云南龙Yunnanosaurus huangi Young, 1942 

新洼金山龙Jinshanosaurus xinwaensis Zhang & Yang, 1995 

中华安琪龙Anchisaurus sinensis (Young, 1941) 

石碑珙县龙Gongxianosaurus shibeiensis He, Wang, Liu, Zhou, Liu, Cai & Dai, 1998 

阿纳川街龙Chuanjiesaurus anaensis Fang, Pang, Lu, Zhang, Pan, Wang, Li & Cheng, 2000 

李氏蜀龙Shunosaurus lii Dong, Zhou & Zhang, 1983 

巴山酋龙Datousaurus bashanensis Dong & Tang, 1984 

苏氏巧龙Bellusaurus sui Dong, 1990 

天府峨眉龙Omeisaurus tianfuensis He, Cai, Li & Gao, 1984 

毛氏峨眉龙Omeisaurus maoianus Tang, Jin, Kang & Zhang, 2001 

荣县峨眉龙Omeisaurus junghsiensis Young, 1938 

罗泉峨眉龙Omeisaurus luoquanensis Li, 1988 

焦氏峨眉龙Omeisaurus jiaoi Jiang, Li, Peng & Ye, 2011 

东坡秀龙Abrosaurus dongpoi (Ouyang, 1989) 

合川马门溪龙Mamenchisaurus hochuanensis Young & Chao, 1972 

中加马门溪龙Mamenchisaurus sinocanadorum Russell & Zheng, 1993 

杨氏马门溪龙Mamenchisaurus youngi Pi, Ouyang & Ye, 1996 

安岳马门溪龙Mamenchisaurus anyuensis He, Yang, Cai, Li & Liu, 1996 

井研马门溪龙Mamenchisaurus jinyanensis Zhang, Li & Zeng, 1998 

建设马门溪龙Mamenchisaurus contructus Young, 1954 

斯氏盘足龙Euhelopus zdanskyi (Wiman, 1929) 

不寻常华北龙Huabeisaurus alocotus Pang & Cheng, 2000 

刘家峡黄河巨龙Huanghetitan liujiaxiaensis You, Li, Zhou & Li, 2006 

汝阳黄河巨龙Huanghetitan ruyangensis Lü et al., 2007 

炳灵大夏巨龙Daxiatitan binglingi You, Li, Zhou & Ji, 2008 

康熙桥湾龙Qiaowanlong kangxii You &Li, 2009 

  

兽脚亚目 Theropoda 

甘氏四川龙Szechuanosaurus campi Young, 1942 

自贡四川龙Szechuanosaurus zigongensis Gao, 1993 

建设气龙Gasosaurus constructus Dong & Tang, 1985 

中国双嵴龙Dilophosaurus sinensis Hu, 1993 

蒋氏单嵴龙Monolophosaurus jiangi Zhao & Currie, 1993 

董氏中华盗龙Sinraptor dongi Currie & Zhao, 1993 

和平中华盗龙Sinraptor hepingensis (Gao, 1992) 

上游永川龙Yangchuanosaurus shangyouensis Dong, Chang, Li & Zhou, 1978 

巨型永川龙Yangchuanosaurus magnus Dong, Zhou & Zhang, 1983 

原始中华龙鸟Sinosauropteryx prima Ji & Ji, 1996 

东方华夏颌龙Huaxiagnathus orientalis Hwang, Norell, Ji & Gao, 2004 

巨型中华丽羽龙Sinocalliopteryx gigas Ji, Ji, Lü & Yuan, 2007 

奇异帝龙Dilong paradoxus Xu, Norell, Kuang, Wang, Zhao & Jia, 2004 

五彩冠龙Guanlong wucai Xu, Clark, Forster, Norell, Erickson, Eberth, Jia & Zhao, 2006 

喀左中国暴龙Sinotyrannus kazuoensis Ji, Ji & Zhang, 2009 

白魔雄关龙Xiongguanlong baimoensis Li, Norell, Gao, Smith & Makovicky, 2009 

巨型诸城暴龙Zhuchengtyrannus magnus Hone, Wang, Sullivan, Zhao, Chen, Li, Ji, Ji & Xu, 2011 

亚洲古似鸟龙Archaeornithomimus asiaticus (Gilmore, 1933) 

东方神州龙Shenzhousaurus orientalis Ji, Norell, Makovicky, Gao, Ji & Yuan, 2003 

巨型北山龙Beishanlong grandis Makovicky, Li, Gao, Lewin, Erickson & Norell, 2009 

泥潭龙Limusaurus inextricabilis Xu et al., 2009 

灵巧简手龙Haplocheirus sollers Xu et al., 2010 

阿拉善龙Alxasaurus elesitaiensis Russell & Dong, 1993 

意外北票龙Beipiaosaurus inexpectus Xu, Tang & Wang, 1999 

似大地獭肃州龙Suzhousaurus megatherioides Li, Peng, You, Lamanna, Harris, Lacovara & Zhang, 2007 

邹氏尾羽龙Caudipteryx zoui Ji, Currie, Norell & Ji, 1998 

董氏尾羽龙Caudipteryx dongi Zhou & Wang, 2000 

义县似尾羽龙Similicaudipteryx yixianensis Xu, Zheng & You, 2010 

粗壮原始祖鸟Protarchaeopteryx robusta Ji & Ji, 1997 

戈氏切齿龙Incisivosaurus gauthieri Xu, Cheng, Wang & Chang, 2002 

二连巨盗龙Gigantoraptor erlianensis Xu et al., 2008 

黄氏河源龙Heyuannia huangi Lü, 2003 

斑嵴龙Banji long Xu & Han, 2010 

河南秋扒龙Qiupalong henanensis Xu, Kobayashi, Lü, Lee, Liu, Tanaka, Zhang, Jia & Zhang, 2011 

千禧中国鸟龙Sinornithosaurus millenii Xu, Tang & Wu, 1998 

郝氏中国鸟龙Sinornithosaurus haoiana Liu, Ji, Tang & Gao, 2004 

顾氏小盗龙Microraptor gui Xu, Zhou, Wang, Kuang, Zhang & Du, 2003 

赵氏小盗龙Microraptor zhaoianus Xu, Zhou & Wang, 2000 

陆家屯纤细盗龙Graciliraptor lujiatunensis Xu & Wang, 2004 

奥氏天宇盗龙Tianyuraptor ostromi Zheng, Xu, You, Zhao & Dong, 2009 

精美临河盗龙Linheraptor exquisitus Xu, Choiniere, Pittman, Tan, Xiao, Li, Tan, Clark, Norell, Hone & Sullivan, 2010 

杨氏中国似鸟龙Sinornithoides youngi Russell & Dong, 1993 

张氏中国猎龙Sinovenator changae Xu, Norell, Wang, Makovicky & Wu, 2002 

大牙曲鼻龙Sinusonasus magnodens Xu & Wang, 2004 

寐龙Mei long Xu & Norell, 2004 

河南西峡龙Xixiasaurus henanensis Lü, Xu, Liu, Zhang, Jia & Ji, 2010 

华美金凤鸟Jinfengopteryx elegans Ji, Ji, Lü, You, Chen, Liu & Liu, 2005 

赫氏近鸟龙Anchiornis huxleyi Xu, Zhao, Norell, Sullivan, Hone, Erickson, Wang, Han & Guo, 2008 

长掌义县龙Yixianosaurus longimanus Xu & Wang, 2003 

宁城树息龙Epidendrosaurus ningchengensis Zhang, Zhou, Xu & Wang, 2002 

胡氏耀龙Epidexipteryx hui Zhang, Zhou, Xu, Wang et Sullivan, 2008 

郑氏晓廷龙Xiaotingia zhengi Xu, You, Du & Han, 2011 

张氏西峡爪龙Xixianykus zhangi Xu & Wang, 2010 

单指临河爪龙Linhenykus monodactylus Xu et al., 2011 

  

兽孔目 Therapsida 

玉门中华猎兽Sinophoneus yumenensis Cheng & Ji, 1996 

祁连双列齿兽Biseridens qilianicus Li & Cheng, 1997 

利齿狭头兽Stenocybus acidentatus Cheng & Li, 1997 

大山口珍稀兽Raranimus dashankouensis Liu, Rubidge & Li, 2009 

  

  

(四)鸟   

  

热河鸟目 Jeholornithiformes 

原始热河鸟Jeholornis prima Zhou & Zhang, 2002 

  

会鸟目 Sapeornithiformes 

朝阳会鸟Sapeornis chaoyangensis Zhou & Zhang, 2002 

窄脊会鸟Sapeornis angustis Provini, Zhou & Zhang, 2009 

原始沈师鸟Shenshiornis primita Hu, Li, Hou & Xu, 2010 

  

目未定 Order indet. 

郝氏中鸟Zhongornis haoae Gao, Chiappe, Meng, O’Connor, Wang, Cheng & Liu, 2008 

杨氏钟健鸟Zhongjianornis yangi Zhou, Zhang & Li, 2009 

  

孔子鸟目 Confuciusornithiformes 

郑氏始孔子鸟Eoconfuciusornis zhengi Zhang, 2008 

圣贤孔子鸟Confuciusornis sanctus Hou, Zhou, Gu & Zhang, 1995 

杜氏孔子鸟Confuciusornis dui Hou, Martin, Zhou, Feduccia & Zhang, 1999 

费氏孔子鸟Confuciusornis feducciai Zhang , 2009 

横道子长城鸟Changchengornis hengdaoziensis Ji, Chiappe & Ji, 1999 

  

反鸟类 Enantiornithes 

步氏始反鸟Eoenantiornis buhleri Hou, Martin, Zhou & Feduccia, 1999 

丰宁原羽鸟Protopteryx fengningensis Zhang & Zhou, 2000 

韩氏长嘴鸟Longirostravis hani, Hou, Chiappe, Zhang & Chuong, 2003 

朝阳长翼鸟Longipteryx chaoyangensis Zhang, Zhou, Hou & Gu, 2000 

棘鼻大平房鸟Dapingfangornis sentisorhinus Li, Duan, Hu, Wang, Cheng & Hou, 2006 

秀丽似原羽鸟Paraprotopteryx gracilis Zheng, Zhang & Hou, 2007 

库珀扇尾鸟Shanweiniao cooperorum O’Connor, Wang, Chiappe, Gao & Meng, 2009 

郑氏波罗赤鸟Boluochia zhengi Zhou, 1995 

三塔中国鸟Sinornis santensis Sereno & Rao, 1992 

燕都华夏鸟Cathayornis yandica Zhou, Jin & Zhang, 1992 

娇小辽西鸟Liaoxiornis delicates Hou & Chen, 1999 

孟氏神七鸟Shenqiornis mengi Wang, O’Connor, Zhao, Chiappe, Gao & Cheng, 2010 

沃氏始华夏鸟Eocathayornis walkeri Zhou, 2002 

河北细弱鸟Vescornis hebeiensis Zhang, Ericson & Zhou, 2004 

郭氏渤海鸟Bohaiornis guoi Hu, Li, Hou & Xu, 2011 

  

中生代今鸟型类 Mesozoic Ornithuromorpha 

北山朝阳鸟Chaoyangia beishanensis Hou & Zhang, 1993 

长趾辽宁鸟Liaoningornis longidigitus Hou, 1996 

匙吻古喙鸟Archaeorhynchus spathula Zhou & Zhang, 2006 

长冠红山鸟Hongshanornis longicresta Zhou & Zhang, 2005 

朝阳副红山鸟Parahongshanornis chaoyangensis Li, Wang & Hou, 2011 

小齿建昌鸟Jianchangornis microdonta Zhou, Zhang & Li, 2009 

葛氏义县鸟Yixianornis grabaui Zhou & Zhang, 2001 

马氏燕鸟Yanornis martini Zhou & Zhang, 2001 

玉门甘肃鸟Gansus yumenensis Hou & Liu, 1984 

  

新生代今鸟类 Cenozoic Ornithurae 

黑档口松滋鸟Songzia heidangkouensis Hou , 1990 

山旺山东鸟Shandongornis shanwangensis Yeh, 1977 

硅藻中华河鸭Sinanas diatomas Yeh, 1980 

秀丽杨氏鸟Youngornis gracilis Yeh, 1981 

泰山齐鲁鸟Qiluornis taishanensis Hou, Zhou, Zhang & Li, 2000 

临夏甘肃鹫Gansugypus linxiaensis Zhang, Zheng, Zheng & Hou, 2010 

临夏鸵鸟Struthio linxiaensis Hou, Zhou, Zhang & Wang, 2005 

  

  

(五)哺乳类 

  

中生代哺乳动物 Mesozoic Mammals 

五尖张和兽Zhangheotherium quinquecuspidens Hu, Wang, Luo et Li, 1997 

西氏尖吻兽Akidolestes cifellii Li & Luo, 2006 

阿氏燕山尖齿兽Yanoconodon allini Luo, Chen, Li & Chen, 2007 

中国毛兽Maotherium sinensis Rougier, Ji & Novacek, 2003 

亚洲毛兽Maotherium asiatica Ji, Luo, Zhang, Yuan & Xu, 2009 

金氏热河兽Jeholodens jenkinsi Ji, Luo & Ji, 1999 

强壮爬兽Repenomamus robustus Li, Wang, Wang & Li, 2000 

巨爬兽Repenomamus giganticus Hu, Meng, Wang & Li, 2005 

粗壮假碾磨齿兽Pseudotribos robustus Luo, Ji & Yuan, 2007 

远古翔兽Volaticotherium antiquus Meng, Hu, Wang, Wang & Li, 2006 

獭形狸尾兽Castorocauda lutrasimilis Ji, Luo, Yuan & Tabrum, 2006 

凌源中国俊兽Sinobaatar lingyuanensis Hu et Wang, 2002 

沙氏中国袋兽Sinodelphys szalayi Luo, Ji, Wible & Yuan, 2003 

攀援始祖兽Eomaia scansoria Ji, Luo, Yuan, Wible, Zhang & Georgi, 2002 

燕无脊兽Acristatherium yanensis Hu, Meng, Li & Wang, 2009 

纤细辽兽Liaotherium gracile Zhou, Cheng et Wang, 1991 

辽宁锯齿兽Juchilestes liaoningensis Gao, Wilson, Luo, Maga, Meng & Wang, 2009 

索菲娅戈壁兽Gobiconodon zofiae Li, Wang, Hu & Meng, 2003 

罗氏戈壁兽Gobiconodon luoianus Yuan, Xu, Zhang, Xi, Wu & Ji, 2009 

胡氏辽尖齿兽Liaoconodon hui Meng, Wang & Li, 2011 

中华侏罗兽Juramaia sinensis Luo, Yuan, Meng & Ji, 2011 

  

新生代哺乳动物 Cenozoic Mammals 

翼手目 Chiroptera 

意外山旺蝙蝠Shanwangia unexpectula Young, 1977 

  

食肉目 Carnivora 

巨鬣狗Dinocrocuta gigantean (Schlosser, 1903) 

巴氏剑齿虎Machairodus palanderi (Zdansky, 1924) 

东方祖熊Ursavus orientalis 

孔子犬熊Amphicyon confucianus 

  

长鼻目 Proboscidea 

谷氏铲齿象Platybelodon grangeri Osborn, 1929 

  

奇蹄目 Perissodactyla 

霍尔果斯准噶尔巨犀Dzungariotherium orgosense Chiu, 1973 

吐鲁番准噶尔巨犀Dzungariotherium turfanense Xu & Wang, 1978 

天山准噶尔巨犀Dzungariotherium tienshanense (Chiu, 1962) 

沙拉木伦始巨犀Juxia sharamurenensis Chow & Chiu, 1964 

葛氏巨犀Paraceratherium grangeri (Osborn, 1923) 

美丽巨犀Paraceratherium lepidum Xu & Wang, 1978 

细近无角犀Plesiaceratherium gracile Young, 1937 

  

偶蹄目 Artiodactyla 

诺氏萨摩兽Samotherium neumayri (Rodler & Weithofer, 1890) 

中国萨摩兽Samotherium sinensis (Schlosser, 1903) 

舒氏河南兽Honanotherium schlosseri (Pilfrim, 1911) 

小齿古麟Palaeotragus microdon (Koken, 1985) 

通古尔古麟Palaeotragus tungurensis Colbert, 1936 

三角原古鹿Palaeomeryx tricornis 

柯氏柄杯鹿Lagomeryx colberti (Young, 1937) 

  

  

(六)高等植物 

  

中生代被子植物 Mesozoic Angiospermae 

辽宁古果Archaeofructus liaoningensis Sun, Dilcher, Zheng & Zhou, 1998 

中华古果Archaeofructus sinensis Sun, Dilcher, Ji & Nixon, 2002 

始花古果Archaeofructus eoflora Ji, Li, Bowe, Liu & Taylor, 2004 


  

二、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一)鱼   

  

关岭贵州空棘鱼Guizhoucoelacanthus guanlingensis Liu, Yin & Luo, 2006 

  

  

(二)两栖类 

  

宽头远安鲵Yuanansuchus laticeps Liu & Wang, 2005 

六道湾乌鲁木齐鲵Urumqia liudaowanensis Zhang, Li & Wang, 1984 

走廊泰齿螈Ingentidens corridoricus Li & Cheng, 1999 

石油似卡玛螈Anakamacops petrolicus Li & Cheng, 1999 

  

有尾超目 Caudata 

奇异热河螈Jeholotriton paradoxus Wang, 2000 

中华胖螈Pangerpeton sinensis Wang & Evans, 2006 

天义初螈Chunerpeton tianyiensis Gao & Shubin, 2003 

东方塘螈Laccotriton subsolanus Gao, Cheng & Xu, 1998 

凤山中华螈Sinerpeton fengshanensis Gao & Shubin, 2001 

钟健辽西螈Liaoxitriton zhongjiani Dong & Wang, 1998 

道虎沟辽西螈Liaoxitriton daohugouensis Wang, 2004 

围场皇家螈Regalerpeton weichangensis Zhang, Wang, Jones & Evans, 2009 

  

无尾目 Anura 

临朐大锄足蟾Macropelobates linquensis (Young, 1977) 

山东蟾蜍Bufo shandongensis Ro?ek, Dong, P?ikryl, Sun, Tan & Wang, 2011 

玄武蛙Rana basaltica Young, 1936 

榆社蛙Rana yushensis Liu, 1961 

  

  

(三)爬行类 

  

无孔亚纲 Anaspida 

程氏别里贝蜥Belebey chengi Müller, Li & Reisz, 2008 

  

海生爬行类 Marine Reptiles 

胡氏贵州龙Keichousaurus hui Young, 1958 

  

  

鳍龙目 Eosauropterygia 

杨氏璧山上龙Bishanopliosaurus youngi Dong, 1980 

自贡璧山上龙Bishanopliosaurus zigongensis Gao et al., 2004 

  

双孔亚纲 Diaspida 

孙氏伊克昭龙Ikechosaurus sunailinae Sigogneau-Russell, 1981 

皮夹沟伊克昭龙Ikechosaurus pijiagouensis Liu, 2004 

楔齿满洲鳄Monjurosuchus splendens Endo, 1941 

向阳喜水蜥Philydosaurus proseilus Gao & Fox, 2005 

凌源潜龙Hyphalosaurus lingyuanensis Gao, Tang & Wang, 1999 

白台沟潜龙Hyphalosaurus baitaigouensis Ji, Ji, Cheng, You, Lü & Yuan, 2004 

  

鳄目 Crocodylomorpha 

石油马来鳄Tomistoma petrolica Yeh, 1958 

  

翼龙目 Pterosauria 

潘氏长城翼龙Changchengopterus pani Lü, 2009 

杨氏东方翼龙Eosipterus yangi Ji & Ji, 1997 

陈氏北票翼龙Beipiaopterus chenianus Lü, 2003 

葛氏华夏翼龙Cathayopterus grabaui Wang & Zhou, 2006 

短颌辽西翼龙Liaoxipterus brachyognathus Dong & Lü, 2005 

刘氏宁城翼龙Ningchengopterus liuae Lü, 2009 

李氏凤凰翼龙Fenghuangopterus lii Lü, Fucha & Chen, 2010 

  

角龙亚目 Ceratopsia 

侯氏红山龙Hongshanosaurus houi You, Xu & Wang, 2003 

杨氏朝阳龙Chaoyangsaurus youngi Zhao, Cheng & Xu, 1999 

梅勒营鹦鹉嘴龙Psittacosaurus meileyingensis Sereno, Chao, Cheng & Rao, 1988 

内蒙古鹦鹉嘴龙Psittacosaurus neimongoliensis Russell & Zhao, 1996 

鄂尔多斯鹦鹉嘴龙Psittacosaurus ordosensis Russell & Zhao, 1996 

新疆鹦鹉嘴龙Psittacosaurus xinjiangensis Sereno & Chao, 1988 

蒙古鹦鹉嘴龙Psittacosaurus mongoliensis Osborn, 1923 

陆家屯鹦鹉嘴龙Psittacosaurus lujiatunensis Zhou, Gao, Fox et Chen, 2006 

巨大鹦鹉嘴龙Psittacosaurus major Sereno, Zhao, Brown et Tan, 2007 

中国鹦鹉嘴龙Psittacosaurus sinensis Young, 1958 

戈壁鹦鹉嘴龙Psittacosaurus gobiensis Sereno, Zhao & Tan, 2009 

  

  

兽孔目 Therapsida 

天山双齿兽Diictodon tienshanensis (Sun, 1973) 

边缘大青山兽Daqingshanodon limbus Zhu, 1989 

新疆二齿兽Dicynodon sinkianensis Yuan & Young, 1934 

桃树园二齿兽Dicynodon taoshuyuanensis (Sun, 1973) 

博格达二齿兽Dicynodon bogdaensis (Sun, 1973) 

肃南二齿兽Dicynodon sunanensis Li, Cheng & Li, 2000 

陡壁弓板兽Kunpania scopulusa Sun, 1978 

硕大条纹兽Striodon magnus Sun, 1978 

布氏水龙兽Lystrosaurus broomi Young, 1939 

赫氏水龙兽Lystrosaurus hedini Young, 1935 

粗壮水龙兽Lystrosaurus robustus Sun, 1973 

石场沟水龙兽Lystrosaurus shichanggouensis Cheng, 1986 

魏氏水龙兽Lystrosaurus weidenreichi Young, 1939 

杨氏水龙兽Lystrosaurus youngi Sun, 1964 

王氏山西兽Shansiodon wangi Yeh, 1959 

武乡山西兽Shansiodon wuhsiangensis Yeh, 1959 

皮氏中国肯氏兽Sinokannemeyeria pearsoni Young, 1937 

银郊中国肯氏兽Sinokanemeyeria yingchiaoensis Sun, 1963 

三川河中国肯氏兽Sinokannemeyeria sanchuanheensis Cheng, 1980 

长头副肯氏兽Parakannemeyeria dolichocephala Sun, 1960 

程氏副肯氏兽Parakannemeyeria chengi Liu, 2004 

杨氏副肯氏兽Parakannemeyeria youngi Sun, 1963 

宁武副肯氏兽Parakannemeyeria ningwuensis Sun, 1963 

神木副肯氏兽Parakannemeyeria shenmuensis Cheng, 1980 

戏楼沟陕北肯氏兽Shaanbeikannemeyeria xilougouensis Cheng, 1980 

布尔洞陕北肯氏兽Shaanbeikannemeyeria buerdongia Li, 1980 

短吻西域肯氏兽Xiyukannemeyeria brevirostris (Sun, 1978) 

云南卞氏兽Bienotherium yunnanense Young, 1940 

万县似卞氏兽Bienotheroides wansienensis Young, 1982 

自贡似卞氏兽Bienotheroides zigongensis Sun, 1986 

川南多齿兽Polistodon chuannanensis He & Cai, 1984 

  

  

(四)哺乳类 

  

啮齿目 Rodentia 

山东硅藻鼠Diatomy shantungensis Li, 1974 

  

食肉目 Carnivora 

德氏半熊Hemicyon teilhardi Colbert, 1939 

变异副鬣狗Adcrocuta variabilis Zdansky, 1924 

通古尔中鬣狗Percrocuta tungurensis (Colbert, 1939) 

进步豹鬣狗Chasmaporthetes progressus (Qiu, 1987) 

鬣狗型鬣形兽Hyaenictitherium hyaenoides (Zdansky, 1924) 

翁氏鬣形兽Hyaenictitherium wongii (Zdansky, 1924) 

桑氏硕鬣狗Pachycrocuta licenti (Pei, 1934) 

河南斑鬣狗Crocuta honanensis (Zdansky, 1924) 

临夏西瓦猎豹Sivapanthera linxiaensis Qiu, Deng & Wang, 2004 

古中华虎Panthera palaeosinensis (Zdansky, 1924) 

德氏猫Felis teilhardi Pei, 1934 

  

奇蹄目 Perissodactyla 

泥河湾披毛犀Coelodonta nihowanensis Kahlke, 1969 

马德里西班牙犀Hispanotherium matritense 

和政无鼻角犀Acerorhinus hezhengensis 

维氏大唇犀Chilotherium wimani Ringsrom, 1924 

伊朗犀Iranotherium morgani 

简单副板齿犀Parelasmotherium simplym 

临夏副板齿犀Parelasmotherium linxiaense Deng, 2001 

林氏额鼻角犀Dicerorhinus ringstromi Arambourg, 1959 

戈壁安琪马Anchitherium gobiensis Colbert, 1939 

东乡三趾马Hipparion dongxiangense Qiu & Xie, 1998 

贾氏三趾马Hipparion chiai 

渭河三趾马Hipparion weihoense 

腔脊三趾马Hipparion coelophyes 

膜鼻三趾马Hipparion dermatorhinum 

长鼻三趾马Hipparion sinense (Sefve, 1927) 

埃氏马Equus eisenmannae Qiu, Deng & Wang, 2004 

  

偶蹄目 Artiodactyla 

蒙古利齿猪Listriodon mongoliensis 

库班猪Kubanochoerus gigas 

斯氏弓颌猪Chleuastochoerus stehlini (Schlosser, 1903) 

弱獠猪Microstonyx major 

步氏和政羊Hezhengia bohlini Qiu, Wang & Xie, 2000 

山东原河猪Propotamochoerus shandongensis 

  


三、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一)鱼   

  

洪氏辽鲟Liaosteus hongi Lu, 1995 

长背鳍燕鲟Yanosteus longidorsalis Jin, Tian, Yang & Deng, 1995 

刘氏原白鲟Protopsephurus liui Lu, 1994 

中华弓鳍鱼Sinamia zdanskyi Stensi?, 1935 

云南龙鱼Saurichthys yunnanensis Zhang, Zhou, Lü & Bai, 2010 

刘氏比耶鱼Birgeria liui Jin, 2001 

贵州弓鳍鱼Guizhouamia bellula 

  

  

(二)爬行类 

  

满洲满洲龟Manchurochelys manchouensis Endo & Shikama, 1942 

辽西鄂尔多斯龟Ordosemys liaoxiensis (Ji, 1995) 

建昌辽龟Liaochelys jianchangensis Zhou, 2010 

茂名无盾龟Anosteira maomingensis Chow & Liu, 1955 

长趾大凌河蜥 Dalinghosaurus longidigitus Ji, 1998 

细小矢部龙 Yabeinosaurus tenuis Endo & Shikama, 1942 

丽热河蜥Jeholacerta formosa Ji & Ren, 1998 

  

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首批) 编制说明: 

1. 按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要求,依据《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分批编制并发布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 

2.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的编制,按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级别顺序排列;各级别的化石名录,按脊椎动物、无脊椎动物、高等植物的类别顺序排列;各类别的化石名录,按化石分类单元由低等到高等生物的顺序排列。 

3. 本次名录(首批)属种的选择,优先考虑目前在化石管理工作中常见的代表性化石群(如:辽西及邻区中生代燕辽生物群和热河生物群、黔西南及邻区三叠纪海生爬行类动物群、甘肃和政新生代哺乳动物群)中的重要化石类型;同时兼顾一些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化石类群,如:翼龙类、蜥臀类恐龙、鸟臀类恐龙、兽孔类等等。 

4. 本次名录共编录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400种,其中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276种、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110种、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14种。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主要包括的类群有中生代无尾类、中生代海生爬行类(湖北鳄类、鱼龙类、海龙类、齿龙类、鳍龙类)、重要翼龙类、恐龙类(鹦鹉嘴龙类除外)、重要兽孔类、白垩纪鸟类、中新世鸟类、中生代哺乳类、新生代重要哺乳类类群、早期被子植物等;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主要包括的类群有部分迷齿类、中生代有尾类、新生代无尾类、离龙类、部分翼龙类、鹦鹉嘴龙类、二齿兽类、肯氏兽类等;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主要包括的类群有少数鱼类、龟类、蜥蜴类等。 

5. 对于名录中属种的同物异名情况,原则上只列出其较为公认的有效名称,而无效名称暂不予列出。 

6. 本次名录仅是我国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中的一小部分,编制名录的工作将分批次逐渐开展并逐步完善。暂没有编入名录或尚未正式命名的、但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标本,依据《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的规定,也应受到不同级别的重点保护。 

7.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仅仅是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称,并不能代表属于某一种化石所有标本的具体分级情况。由于化石在保存过程中存在程度不同的不完整性,因此同属于一个种的化石由于其保存状态不同,不同的标本可能归入不同的重点保护级别甚至于一般保护化石。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2012-12-27 | 作者: | 来源: | 【 】【打印】【关闭

  日博365备用网址令 第57号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徐绍史

  2012年12月27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组织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制定章程,保障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依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和咨询作用;

  (三)组织制定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审查批准并分批公布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和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名录;

  (四)依据《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古生物化石发掘、流通、进出境等相关事项的审批;

  (五)建立和管理全国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六)监督检查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七)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管理业务培训;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依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通过成立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等方式,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和咨询作用;

  (三)依据《条例》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流通、进出境等相关事项的审批;

  (四)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五)监督检查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管理业务培训;

  (七)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条例》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承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主要承担下列工作:

  (一)参与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的制定;

  (二)对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保护规划出具评审意见;

  (三)拟定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拟定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和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名录;

  (五)为建立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和涉及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地质公园、博物馆等提供咨询服务;

  (六)对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出具评审意见;

  (七)对申请进出境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涉嫌违法进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有关部门查获的古生物化石等出具鉴定意见;

  (八)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进行评估定级;

  (九)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的专业培训;

  (十)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他事项。

  国土资源部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章程由国土资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及办公室,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接受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指导。

  第七条 古生物化石分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按照科学价值重要程度、保存完整程度和稀少程度,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和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由国土资源部另行制定。

  第八条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保护规划,针对当地古生物化石的分布、产出情况,分类采取保护措施,作出具体安排。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保护规划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经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保护规划经批准后,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名录由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拟定,由国土资源部批准并公布。

  第九条 申请建立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和涉及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地质公园、博物馆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征求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用于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产地和标本保护、调查评价、规划编制、评审鉴定、咨询评估、科研科普、宣传培训等工作。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举报或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使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得到保护的;

  (三)将合法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捐赠给国有收藏单位的;

  (四)发现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及时报告或者上交的;

  (五)其他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专门用于古生物化石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章 古生物化石发掘

  第十三条 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内发掘古生物化石,或者在其他区域发掘古生物化石涉及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申请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

  第十四条 申请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表;

  (二)申请发掘古生物化石单位的证明材料;

  (三)古生物化石发掘方案,包括发掘时间和地点、发掘对象、发掘地的地形地貌、区域地质条件、发掘面积、层位和工作量、发掘技术路线、发掘领队及参加人员情况等;

  (四)古生物化石发掘标本保存方案,包括发掘的古生物化石可能的属种、古生物化石标本保存场所及其保存条件、防止化石标本风化、损毁的措施等;

  (五)古生物化石发掘区自然生态条件恢复方案,包括发掘区自然生态条件现状、发掘后恢复自然生态条件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自然生态条件恢复工程量、自然生态条件恢复工程经费概算及筹措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二)3名以上技术人员的古生物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及其3年以上古生物化石的发掘经历证明。发掘活动的领队除应当提供3年以上古生物化石的发掘经历证明以外,还应当提供古生物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三)符合古生物化石发掘需要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四)古生物化石修复技术和保护工艺的证明材料;

  (五)符合古生物化石安全保管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的证明材料。

  同一单位两年内再次提出发掘申请的,可以不再提交以上材料,但应当提供发掘活动领队的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部应当自受理发掘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送征求意见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古生物化石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资源部回复意见。

  第十七条 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发掘申请后,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单位,改变古生物化石发掘方案、发掘标本保存方案和发掘区自然生态条件恢复方案的,应当报原批准发掘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依据《条例》的规定零星采集古生物化石标本的,不需要申请批准。零星采集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采集活动开始前向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零星采集古生物化石告知书。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零星采集单位应当按照零星采集古生物化石告知书中的内容开展采集活动。确需改变零星采集计划的,采集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将变更情况及时告知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中外合作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发掘申请由中方化石发掘单位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发掘领队由中方人员担任,发掘的古生物化石归中方所有。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开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赋存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或者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抢救性发掘。

  第二十二条 发掘古生物化石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发掘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 古生物化石收藏

  第二十三条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合法收藏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一)依法发掘;

  (二)依法转让、交换、赠与;

  (三)接受委托保管、展示;

  (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收藏;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古生物化石。

  第二十四条 收藏古生物化石的收藏单位,应当符合《条例》规定的收藏条件,保障其收藏的古生物化石安全。

  依据收藏条件,将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级别,由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评定,并定期开展评估。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应当将级别评定结果和评估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级别评定结果和评估结果应当定期公布,作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收藏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甲级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馆址、专用展室和保管场所;

  (二)古生物化石收藏、修复、展示的场所及附属设施的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三)拥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古生物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四)有防止古生物化石自然毁损的技术、工艺和完备的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

  (五)有完善的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系统;

  (六)有完善的古生物化石收集、登记、入库、保管、使用、注销以及资产、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七)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设立了年度保护专项经费。

  第二十六条 乙级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馆址、专用展室和保管场所;

  (二)古生物化石收藏、修复、展示的场所及附属设施的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三)拥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古生物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有防止古生物化石自然毁损的技术、工艺和比较完备的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

  (五)有比较完善的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系统;

  (六)有比较完善的古生物化石收集、登记、入库、保管、使用、注销以及资产、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七)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保障正常运转。

  第二十七条 丙级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馆址、专用展室和保管场所;

  (二)古生物化石收藏、展示的场所及附属设施的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三)拥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古生物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四)有防止古生物化石自然毁损的技术、工艺和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

  (五)建立了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六)建立了古生物化石收集、登记、入库、保管、使用、注销以及资产、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七)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维持正常运转。

  第二十八条 收藏古生物化石模式标本的单位,应当符合甲级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收藏条件。收藏模式标本以外的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应当符合乙级以上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收藏条件。收藏二级、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应当符合丙级以上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收藏条件。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在古生物化石产地和地质公园内设立的博物馆(陈列馆),因科普宣传需要收藏本地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

  (二)古生物化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因科学研究、教学的需要,在标本库中保存古生物化石的;

  (三)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单位收藏和保存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建立古生物化石档案,并将本单位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在档案中如实对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作出描述和标注,并根据收藏情况变化及时对档案作出变更。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对本单位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真实性负责。

  收藏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应当办理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移交手续。

  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建立和管理全国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第三十一条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失窃或者遗失的,收藏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应当立即通报海关总署,防止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流失境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每三年组织专家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收藏单位的级别进行调整。

  收藏单位对级别评定结果和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另行组织专家重新评估。

  第三十三条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本单位上一年度藏品、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以及国内外展览、标本安全、科普教育、科学研究、财务管理等情况。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2月28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年度报告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汇总并报送国土资源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进行实地抽查。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条例》施行前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在规定期限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登记结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单位或个人将其合法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委托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代为保管或者展示。

  第三十六条 国土资源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查获的有理由怀疑属于古生物化石的物品进行鉴定,出具是否属于古生物化石的证明文件。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依法没收的古生物化石由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接收。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接收凭证,并将接收的古生物化石交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

  第四章 古生物化石流通

  第三十七条 未经批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不得流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其合法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捐赠给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

  第三十八条 收藏单位不得将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给不符合收藏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或者赠与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流通申请表;

  (二)转让、交换、赠与合同;

  (三)转让、交换、赠与的古生物化石清单和照片;

  (四)接收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相应古生物化石收藏条件的证明材料。

  国土资源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国土资源部批准转让、交换或者赠与申请前,应当征求有关收藏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批准申请后,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收藏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第三十九条 买卖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买卖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可以依法流通。国有收藏单位不再收藏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古生物化石处置方案,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收藏单位收藏,或者依法流通。

  第五章 古生物化石进出境

  第四十一条 国土资源部对全国的古生物化石出境活动进行统筹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的下一年度古生物化石出境计划汇总上报国土资源部。

  第四十二条 申请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土资源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古生物化石出境申请表;

  (二)申请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清单和照片。古生物化石清单内容包括标本编号、标本名称、重点保护级别、产地、发掘时间、发掘层位、标本尺寸和收藏单位等;

  (三)外方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及资信证明;

  (四)合作研究合同或者展览合同;

  (五)出境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措施;

  (六)出境古生物化石的应急保护预案;

  (七)出境古生物化石的保险证明;

  (八)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四十三条 申请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古生物化石出境申请表;

  (二)申请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清单和照片。古生物化石清单内容包括标本名称、产地、标本尺寸及数量等。

  第四十四条 经批准出境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进境的,申请人应当自办结进境海关手续之日起5日内向国土资源部申请进境核查,提交出境古生物化石进境核查申请表。

  第四十五条 境外古生物化石临时进境的,境内的合作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据《条例》的规定向国土资源部申请核查、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一)境外古生物化石临时进境核查申请表;

  (二)合作合同;

  (三)进境化石的清单和照片。古生物化石清单内容包括标本名称、属种、编号、尺寸、产地等;

  (四)外方批准古生物化石合法出境的证明材料。

  第四十六条 境外古生物化石在境内展览、合作研究或教学等活动结束后,由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土资源部申请核查,提交下列材料:

  (一)境外古生物化石复出境申请表;

  (二)复出境古生物化石清单及照片。古生物化石清单内容包括标本名称、属种、编号、尺寸、产地等;

  (三)国土资源部对该批古生物化石进境的核查、登记凭证。

  第四十七条 对境外查获的有理由怀疑属于我国古生物化石的物品,国土资源部应当组织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对违法出境的古生物化石,国土资源部应当在国务院外交、公安、海关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进行追索。追回的古生物化石,由国土资源部交符合相应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

  第四十八条 因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原因合法出境的古生物化石,境外停留期限超过批准期限的,批准出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境内申请人限期追回出境的古生物化石。逾期未追回的,参照本办法关于违法出境的古生物化石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实施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保护规划的;

  (二)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和管理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的;

  (三)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失窃或者遗失的情况报告国土资源部的;

  (四)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五十条 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发掘,限期改正,没收发掘的古生物化石,并处罚款。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和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内违法发掘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其他区域内违法发掘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情节严重的,由批准古生物化石发掘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撤销批准发掘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生物化石损毁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古生物化石发掘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古生物化石的,由批准发掘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古生物化石损毁的,涉及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涉及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收藏单位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收藏条件收藏古生物化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严重影响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安全的,由国土资源部指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收藏条件的收藏单位代为收藏,代为收藏的费用由原收藏单位承担。

  第五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收藏违法获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没收有关古生物化石,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之间未经批准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涉及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对有关收藏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涉及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对有关收藏单位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对有关收藏单位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国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违法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涉及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对国有收藏单位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涉及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对国有收藏单位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罚款;涉及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对国有收藏单位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追回,涉及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及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对单位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对单位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古生物化石专家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开展评审、鉴定、评估等工作,违背职业道德、危害国家利益的,不得担任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或者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委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表、零星采集古生物化石告知书、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流通申请表、古生物化石出境申请表、出境古生物化石进境核查申请表、境外古生物化石临时进境核查申请表、境外古生物化石复出境申请表等申请材料的格式由国土资源部另行制定。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部关于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010-03-26 | 作者: | 来源: | 【 】【打印】【关闭

  国土资厅发 [2010] 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加强古生物化石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国土资源部决定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为国家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提出建议;

  2.拟定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

  3.负责建立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的咨询指导工作;

  4.负责古生物化石发掘、出入境申请的评审;

  5.负责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鉴定以及分类定级和价值评估工作;

  6.开展学术研究,推广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鉴定经验,培训、普及化石科学知识。

 

  二、组成人员

  顾 问:

  张弥曼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邱占祥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陈 旭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殷鸿福 中科院院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

  李廷栋 中科院院士、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

 

  主 任: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副主任:

  关凤峻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

  王振江 国务院法制办农村城建资源环境司司长

  贾跃明 中国地质博物馆馆长、研究员

  季 强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杨 群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周忠和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元青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王永栋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白志强 北京大学教授

  卢立伍 中国地质博物馆研究员

  田廷山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研究员

  孙柏年 兰州大学教授

  孙春林 吉林大学教授

  任 东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朱 敏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沙金庚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李继江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保护处处长

  李 奎 成都理工大学教授

  甘荣坤 北京海关关长

  陈孝红 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研究员

  陈小宁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巡视员

  张立军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局主任

  张喜光 云南大学教授

  孟庆金 北京自然博物馆馆长、研究员

  金时锋 海关总署缉私局局长

  金昌柱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昝淑芹 中国地质博物馆研究员

  欧阳辉 重庆自然博物馆馆长、研究员

  姬书安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顾玉才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研究员

  柴育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学部常务副主任

  徐 星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

  程荣欣 中国地质博物馆副馆长

  童金南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

 

  三、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中国地质博物馆,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贾跃明兼任。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2010-12-27 | 作者: | 来源: | 【 】【打印】【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0号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促进古生物化石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等活动以及古生物化石进出境,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和植物的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

  古猿、古人类化石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依照国家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遗存的古生物化石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的博物馆、科学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和其他收藏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以及单位和个人捐赠给国家的古生物化石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其所有权。

  第四条 国家对古生物化石实行分类管理、重点保护、科研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国古生物学会推荐的专家组成,承担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的拟定、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建立的咨询、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的评审、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进出境的鉴定等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按照在生物进化以及生物分类上的重要程度,将古生物化石划分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

  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或者数量稀少的下列古生物化石,应当列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一)已经命名的古生物化石种属的模式标本;

  (二)保存完整或者较完整的古脊椎动物实体化石;

  (三)大型的或者集中分布的高等植物化石、无脊椎动物化石和古脊椎动物的足迹等遗迹化石;

  (四)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由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拟定,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

  第八条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的区域,应当建立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的区域,同时该区域已经发现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建立地方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建立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执行。

  建立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应当征求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意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古生物化石发掘

  第十条 因科学研究、教学、科学普及或者对古生物化石进行抢救性保护等需要,方可发掘古生物化石。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批准。

  本条例所称发掘,是指有一定工作面,使用机械或者其他动力工具挖掘古生物化石的活动。

  第十一条 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内发掘古生物化石,或者在其他区域发掘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外发掘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

  申请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在提出申请时提交其符合下列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发掘项目概况、发掘方案、发掘标本保存方案和发掘区自然生态条件恢复方案:

  (一)有3名以上拥有古生物专业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古生物化石发掘经历的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技术人员具有古生物专业高级职称并作为发掘活动的领队);

  (二)有符合古生物化石发掘需要的设施、设备;

  (三)有与古生物化石保护相适应的处理技术和工艺;

  (四)有符合古生物化石保管需要的设施、设备和场所。

  第十二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应当作为是否批准古生物化石发掘的重要依据。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申请单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同时古生物化石发掘方案、发掘标本保存方案和发掘区自然生态条件恢复方案切实可行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前,应当征求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批准发掘申请后,应当将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的情况通报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审查、批准,并听取古生物专家的意见。

  第十四条 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进行发掘;确需改变发掘方案的,应当报原批准发掘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应当自发掘或者科学研究、教学等活动结束之日起30日内,对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登记造册,作出相应的描述与标注,并移交给批准发掘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

  第十六条 进行区域地质调查或者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因科学研究、教学需要零星采集古生物化石标本的,不需要申请批准,但是,应当在采集活动开始前将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数量等情况书面告知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采集的古生物化石的收藏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本条例所称零星采集,是指使用手持非机械工具在地表挖掘极少量古生物化石,同时不对地表和其他资源造成影响的活动。

   第十七条 外国人、外国组织因中外合作进行科学研究需要,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发掘古生物化石。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应当经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采取与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中方单位合作的方式进行,并遵守本条例有关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进出境的规定。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等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的,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确有必要的,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生产、建设等活动中发现的古生物化石需要进行抢救性发掘的,由提出处理意见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单位发掘。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生物化石发掘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发掘古生物化石,或者不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章 古生物化石收藏

  第二十条 古生物化石的收藏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馆址、专用展室、相应面积的藏品保管场所;

  (二)有相应数量的拥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古生物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防止古生物化石自然损毁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四)有完备的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和完善的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

  (五)有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国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收藏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并如实对收藏的古生物化石作出描述与标注。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捐赠给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买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买卖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三条 国有收藏单位不得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第二十四条 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经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应当对依法没收的古生物化石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在结案后30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受移交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接收凭证,并将接收的古生物化石交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

  国有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

 

  第四章 古生物化石进出境

  第二十六条 未命名的古生物化石不得出境。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出境:

  (一)因科学研究需要与国外有关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的;

  (二)因科学、文化交流需要在境外进行展览的。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出境。

  第二十七条 申请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应当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出境申请,并提交出境古生物化石的清单和照片。出境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古生物化石的出境地点、出境目的、出境时间等内容。

  申请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外方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合作科学研究合同或者展览合同,以及古生物化石的应急保护预案、保护措施、保险证明等材料。

  第二十八条 申请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出境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进行鉴定,确认古生物化石的种属、数量和完好程度,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当作为是否批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重要依据。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批准出境的决定;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申请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同意出境的,作出批准出境的决定;不同意出境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古生物化石出境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超过有效期出境的,应当重新提出出境申请。

  重点古生物化石在境外停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应当在境外停留期限届满60日前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出境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后进境的,申请人应当自办结进境海关手续之日起5日内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进境核查。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出境后进境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当作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进境核查结论的重要依据。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作出核查结论;对确认为非原出境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责令申请人追回原出境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

  第三十二条 境外古生物化石临时进境的,应当交由海关加封,由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自办结进境海关手续之日起5日内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核查、登记。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查海关封存完好无损的,逐件进行拍照、登记。

  临时进境的古生物化石进境后出境的,由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核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对确认为原临时进境的古生物化石的,批准出境。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境外取得的古生物化石进境的,应当向海关申报,按照海关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境手续。

  第三十三条 运送、邮寄、携带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向海关提交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出境批准文件。

  对有理由怀疑属于古生物化石的物品出境的,海关可以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出境口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是否属于古生物化石的证明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违法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有权进行追索。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具体负责追索工作。国务院外交、公安、海关等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违法出境古生物化石的追索工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批准古生物化石发掘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批准古生物化石出境的;

  (三)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不依法处理的;

  (四)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发掘,限期改正,没收发掘的古生物化石,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的;

  (二)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批准古生物化石发掘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撤销批准发掘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古生物化石发掘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由批准古生物化石发掘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古生物化石损毁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不符合收藏条件收藏古生物化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严重影响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安全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代为收藏,代为收藏的费用由原收藏单位承担。

  第三十九条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有关古生物化石,并处2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买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之间未经批准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对有关收藏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国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违法转让、交换、赠与给非国有收藏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国有收藏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追回,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批准运送、邮寄、携带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的博物馆、科学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其他收藏单位以及发掘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有古生物化石非法占为己有的,依法给予处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追回非法占有的古生物化石;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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