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旧版回顾| 电子邮件| 维护邮箱   中国政府网
热词:
 
当前位置:矿产资源管理 > 综合管理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矿产开发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2016-10-11 | 来源: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 【 】【打印】【关闭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矿业权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提高矿产开发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矿产开发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1. 传达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新出台的矿产开发管理有关文件精神;

  2. 采矿权管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工作业务培训;

  3. 杭州市、温州市国土资源局,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分局、温岭市国土资源局作交流发言。

  二、培训人员

  1. 各市国土资源局未参加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矿管业务培训的分管局长、矿管处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各1名;

  2.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矿管科负责人各1名;

  3. 省、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义乌市矿业权交易中心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各1名(由市局负责通知)。

  三、时间、地点

  时间:10月25日(星期二)-26日培训,10月25日上午报到。

  地点:上虞天玥开元名都大酒店(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峰山南路518号,酒店电话:0575-82228666,酒店路线图详见附图。)

  四、其他事项

  1. 请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分局协助做好培训有关工作;

  2. 请各市国土资源局于10月18日前将本市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传真至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分局,回执见附件。

  3. 请交流发言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交流发言材料发给厅开发处。

  4.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8号)规定,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驾驶员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食宿自理。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请各地以市为单位,统一安排车辆前往。

  联系人:

  省厅矿产开发管理处:

  梁灵鹏  0571-88877302  13757121945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分局地矿办:

  王益坪  0575-82121750  13967520067

  qq:346784760  邮箱:346784760@qq.com

  上虞天玥开元名都大酒店:

  范忠华  0575-82228666  18158737782

  附件:全省矿产开发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附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矿产开发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附图:

  上虞北站至上虞天玥开元名都大酒店可乘坐661路、201路、667路、665公交车到达。

  高速上虞互通出口至上虞天玥开元名都大酒店,可沿迎宾大道、三环路、峰山北路到达。

    1.全省矿产开发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docx
    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矿产开发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pdf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
    
 
  相关文档  
· 吉林2015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检查工作报告
· 北京市开展2015年地热采矿权年检工作的通知
· 中卫市刘岗井铅锌矿普查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事项公开09号
·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事项公开07号
·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事项公开06号
·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事项公开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