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广昌县采取更加便利、高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防止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努力实现绿色矿山。6月份以来,广昌县国土资源局共办理采矿权年检28家,探矿权年检16家;完成 2017 年度勘查开采年检信息公示的公告以及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数据库清理工作。配合省水文地质勘察设计院做好旰江镇尧山村潘田温泉开发工作。
实施安全排查机制。每季度至少对辖区范围内的非法勘探或开采点、存储矿产品的场所进行一次排查,并按照“三不留、一毁闭”标准,拆除并没收非法勘探或开采设备、工具,关闭非法勘探或开采场所,严厉打击非法勘探或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勘探或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对存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及时下发违法行为停止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落实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建立“乡镇巡查、县级监管、市级监督、省级检查”的国土资源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网络,及时发现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边探边采等不安全采矿行为的发生。
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执法监察机制。由县国土部门牵头,组织县安监、公安、环保、林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开展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企业科学施工、安全生产、规范经营、合力开采,依法推进矿山整合,实现整装勘查、规模开发、集聚发展,形成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使矿产资源得到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从而全面提升县域矿产资源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