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
鄂土资公告〔2016〕13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现将近期审查通过的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监督。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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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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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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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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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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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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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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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鑫华矿业有限公司赵家湾铜矿(Ⅱ号矿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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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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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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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渣堆挡墙工程、绿化工程、井口封堵工程、监测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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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渣堆护脚挡土墙50米、浆砌石75立方米,覆土绿化种植刺槐1400棵; (2)绿化种植意杨4171棵;
(3)井口封堵2处;
(4)布设11处(含3个基准点)大地变形监测、宏观地质巡视群测群防监测与地下水质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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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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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白沙镇枫树下村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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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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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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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土场护脚挡土墙工程、绿化工程、井口封堵工程、监测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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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土场护脚挡土墙230米、浆砌石345立方米,覆土绿化种植刺槐600棵;(2)绿化种植香樟756棵,进矿公路绿化种植刺槐296棵;
(3)井口封堵2处;
(4)布设26处(含3个基准点)大地变形监测、宏观地质巡视群测群防监测与地下水质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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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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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冯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冯家山矿区一矿段铜、硅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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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西地质工程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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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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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土墙工程、井口封堵、绿化工程、监测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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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浆砌石挡土墙长327米;
(2)井口封堵2处;
(3)临时建筑物拆除,面积6000平方米;
(4)植树10201株,覆土2204立方米;
(5)大地形变监测点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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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编制单位资质均为方案提交时资质等级。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路顺027—86656206。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