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在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在前列、实现绿色崛起战略目标,我市主要从加强领导、联合执法、严格监管等方面认真做好井冈山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工作。
一、开展“清河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井冈山市“清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从去年10月至今开展了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由我局牵头,联合安监、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和乡镇,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法律文书要求限期整改,到目前为止,注销采矿许可证6家,对8个矿山企业进行了停电处理,关停矿山10个。1-8月,对申请复工的省市发证矿山进行了联合检查和验收,经整改,共4批7个矿山验收合格,五个部门已同意恢复生产,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复工。
二、开展非法采矿、采石场、砖瓦窑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我市从7-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采石场、砖瓦窑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年终工作目标考评,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砖厂和采石场进行了排查,建立了档案,通过专项整治,目前,全市只剩下3个砖厂,无采石场,已挂牌未发证的2个采石场,也下发通知停止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并拟采取补偿关停措施。
三、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近几年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了3起非法采矿行为:一是去年3月对大陇镇中陇背在非法盗采稀土矿点,市政府组织国土、公安、市控违办、大陇镇、葛田乡政府,对非法盗采稀土矿点依法进行捣毁。二是今年1月,安监、公安、国土、供电、柏露乡政府和爆破公司联合执法,对井冈山市柏露乡小水头硅石矿非法建设和生产的行为,炸毁了3个非法开采窿口,拆除和捣毁了供电设施、工棚,目前,该矿一直处在停产整改阶段。三是今年7月对柏露乡下陇村非法盗采金矿点,柏露乡、国土、公安、林业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了相关犯罪嫌疑人,我局聘请民爆公司对非法盗采的4个矿洞全部实施爆破和捣毁。
四、完善国土空间开发管控制度。《井冈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厅批复,我市对矿产资源的空间开发管控主要采取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加强监督管理。二是坚持逐步退出的原则:原则上不新设固体矿权,已设采矿权的,原则上不予扩大矿区面积和开采深度,资源枯竭的矿山不予延续,并采取“逐步退出、直至禁止开采”的原则。三是鼓励液体矿产、景观地质旅游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