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土地、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踏勘, 2017年度省国土资源土地、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项目科技创新奖评审结果已经产生。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内,对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有异议的,可向省国土资源厅科技与外事处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和对评审结果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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