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1号)、《安徽省乙级丙级地质勘查资质审批程序》(皖国土资[2009]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2016年第一批地质勘查乙级丙级资质审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厅反映。
联系人:张叶宏
联系电话:0551-62553165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