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函[2009]6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08年由部立项,委托部咨询中心承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研究》项目,经一年多广泛、大量的调查研讨,目前项目已按计划完成了预期的任务。现将研究成果之一《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将本通知转发所属有关单位及各辖区内相关单位,广泛征求单位及个人的意见,我部门户网站也同时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09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盛昌明010—66560386,电子邮箱shengchming@sina.com;张兴 010—66560367,电子信箱zhang.x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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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