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矿管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各地质勘查单位:
为维护国家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加强我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工作,确保矿产资源储量合理、可靠,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下载:《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暂行规定》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