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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关于公开选用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报告评审机构的公告
2012-08-10 | 来源: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 | 【 】【打印】【关闭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1]17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局领导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用有关单位,委托其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报告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须为具有一定技术力量或有勘查资质,能独立完成评审事务的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
  2、具有良好的既往史,工作效率高,社会评价高,信誉好,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3、评审机构的专家原则上从国土资源部或省国土资源厅专家库中抽取,要求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地质、矿产、测量工程等专业水平和评审工作经历。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6日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朔州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3、报名手续:报名单位须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及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另聘评审专家附简历、以往的评审成果等,到朔州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报名。
  联系人:崔政澎  电话:0349-8852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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