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土资函〔2015〕25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落实我省2015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现将《2015年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2月27日
2015年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主动适用新常态,以掌控家底为基础,以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为核心,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实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
一是启动省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工程。二是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打造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用产学研”平台。三是继续组织推进低品位、难采选、共伴生矿和尾矿利用技术攻关,推广应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四是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三率”考核结果挂钩,调动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资源的积极性。五是配合做好新一周期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六是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组织专家对2012年批准实施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进行绩效评价。
二、做好储量动态监管和矿产资源形势分析,为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是继续推行矿山储量年度常测制度,研究制定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矿山储量监测成果应用。二是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完善资源勘查和储量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原始地质资料抽查及现场检查核实,规范和指导相应矿产的勘查开发工作。三是继续推进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制度改革,新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与储量登记核准事项,明确储量评审备案权限和管理分工,下放部分非重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权限,探索推行全省储量评审备案直报制度。四是加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和储量登记统计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储量数据库、建设项目压覆矿产数据库,适时发布重要储量信息,编印年度储量表和全省矿产资源年报,力争储量数据完整、科学、可靠。五是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开展好新一轮重要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论证工作。
三、加强矿产资源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权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一是按照“应征尽征、足额入库”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全面推广应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在线申报及管理系统,逐步推行银行代收代缴,做好部资源补偿费征收统计直报工作。二是进一步开展低品位、共伴生、难采选矿和尾矿资源补偿费精细化征收和减免缴政策标准研究,逐步完善政策标准体系。三是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政策研究与改革。四是切实做好27个县(市)矿产品价格动态监测试点工作,逐步扩大监测矿种范围,及时发布监测成果,服务全省矿业权评估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五是认真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及时完成部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在线直报工作。
四、强化地质资料管理,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和地质找矿战略突破行动
一是加强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设,做好地质资料管理建章立制及利用服务工作。二是继续推进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五平台一支撑”体系建设,完成湖北省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及验收工作。三是启动全省实物地质资料分库建设工作,积极筹划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四是做好成果地质资料移交工作。五是加强涉密地质资料保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省地勘行业涉密地质资料使用与管理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