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的决定,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自2007年展开,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了全市调查数据。全市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覆盖全市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经省政府批准、市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市主要地类数据
全市土地总面积:355995.64公顷(5339934.60亩),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分地类面积如下:
耕地:91818.08公顷(1377271.20亩),其中:水田80451.15公顷(1206767.25亩),水浇地1736.02公顷(26040.30亩),旱地9630.91公顷(144463.65亩)。
园地:5029.23公顷(75438.45亩)
林地:188982.85公顷(2834742.75亩)
草地:5832.36公顷(87485.40亩)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818.39公顷(387275.85亩)
交通运输用地:5870.63公顷(88059.45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853.44公顷(372801.60亩)
其他土地:7790.66公顷(116859.90亩)
二、全市耕地分布与质量状况
(一)耕地分布
各县(市、区)耕地面积、占全市比重数据为: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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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面积
公顷(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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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全市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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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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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18.08(13772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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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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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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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51.08(7732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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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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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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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80.17(5427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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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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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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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6.83(613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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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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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耕地质量
全市耕地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57799.78公顷(866996.70亩),占62.95%;2~6度耕地19986.73公顷(299800.95亩),占21.77%;6~15度耕地12428.67公顷(186430.05亩),占13.54%;15~25度耕地1492.28公顷(22384.20亩),占1.62%;25度以上的耕地(含陡坡耕地和梯田)110.62公顷(1659.30亩),占0.12%。
分县(市、区)25度以上耕地数据为:
县(市、区)
|
25度以上耕地面积(亩)
|
占全市比重(%)
|
全市
|
1659.30
|
100
|
贵溪市
|
1405.35
|
84.70
|
余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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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95
|
15.30
|
月湖区
|
0.00
|
0.00
|
全市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82187.17公顷(1232807.55亩),比重为89.51%,无灌溉设施的耕地9630.91公顷(144463.65亩),比重为10.49%。
各县(市、区)有灌溉设施和无灌溉设施耕地面积数据为:
县(市、区)
|
有灌溉设施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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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灌溉设施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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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公顷)
|
占耕地比重
|
面积(公顷)
|
占耕地比重
|
全市
|
82187.17
|
89.51%
|
9630.91
|
10.49%
|
贵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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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89.87
|
93.67%
|
3261.21
|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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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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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17.02
|
83.52%
|
5963.15
|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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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湖区
|
3680.28
|
90.05%
|
406.55
|
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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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市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二次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全市耕地91818.08公顷(1377271.2亩),比基于1996年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数据多出3557.71公顷(53365.6亩),耕地增加主要是由于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和田坎系数调整等因素影响,使二次调查的数据更加全面、客观、准确。
全市人均耕地1.235亩,较全国人均1.52亩少0.285亩,较全省人均1.045亩多0.19亩,较1996年一次调查时人均耕地1.336亩,有所下降。
综合考虑全市现有耕地数量、质量以及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市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建设用地增加虽然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许多地方建设用地利用较粗放、效率不高,集约化程度有待提高。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相关政策说明
充分共享应用二次调查成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采用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二次调查数据平台作用,推动二次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国家及省、市已出台的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 鹰潭市统计局 鹰潭市第二次土地调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