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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鹰潭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2014-12-25 | 来源: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 | 【 】【打印】【关闭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的决定,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自2007年展开,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了全市调查数据。全市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覆盖全市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经省政府批准、市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市主要地类数据

  全市土地总面积:355995.64公顷(5339934.60亩),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分地类面积如下:

  耕地:91818.08公顷(1377271.20亩),其中:水田80451.15公顷(1206767.25亩),水浇地1736.02公顷(26040.30亩),旱地9630.91公顷(144463.65亩)。

  园地:5029.23公顷(75438.45亩)

  林地:188982.85公顷(2834742.75亩)

  草地:5832.36公顷(87485.40亩)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818.39公顷(387275.85亩)

  交通运输用地:5870.63公顷(88059.45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853.44公顷(372801.60亩)

  其他土地:7790.66公顷(116859.90亩)

  二、全市耕地分布与质量状况

  (一)耕地分布

  各县(市、区)耕地面积、占全市比重数据为: 

县(市、区) 

耕地面积 

公顷(亩) 

占全市比重(% 

全市 

91818.081377271.20 

100 

贵溪市 

51551.08773266.20 

56.15 

余江县 

36180.17542702.55 

39.40 

月湖区 

4086.8361302.45 

4.45 

  (二)耕地质量

  全市耕地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57799.78公顷(866996.70亩),占62.95%;2~6度耕地19986.73公顷(299800.95亩),占21.77%;6~15度耕地12428.67公顷(186430.05亩),占13.54%;15~25度耕地1492.28公顷(22384.20亩),占1.62%;25度以上的耕地(含陡坡耕地和梯田)110.62公顷(1659.30亩),占0.12%。

  分县(市、区)25度以上耕地数据为:  

县(市、区) 

25度以上耕地面积(亩) 

占全市比重(% 

全市 

1659.30 

100 

贵溪市 

1405.35 

84.70 

余江县 

253.95 

15.30 

月湖区 

0.00 

0.00 

  全市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82187.17公顷(1232807.55亩),比重为89.51%,无灌溉设施的耕地9630.91公顷(144463.65亩),比重为10.49%。

  各县(市、区)有灌溉设施和无灌溉设施耕地面积数据为: 

县(市、区) 

有灌溉设施耕地 

无灌溉设施耕地 

面积(公顷) 

占耕地比重 

面积(公顷) 

占耕地比重 

全市 

82187.17 

89.51% 

9630.91 

10.49% 

贵溪市 

48289.87 

93.67% 

3261.21 

6.33% 

余江县 

30217.02 

83.52% 

5963.15 

16.48% 

月湖区 

3680.28 

90.05% 

406.55 

9.95% 

  三、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市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二次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全市耕地91818.08公顷(1377271.2亩),比基于1996年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数据多出3557.71公顷(53365.6亩),耕地增加主要是由于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和田坎系数调整等因素影响,使二次调查的数据更加全面、客观、准确。

  全市人均耕地1.235亩,较全国人均1.52亩少0.285亩,较全省人均1.045亩多0.19亩,较1996年一次调查时人均耕地1.336亩,有所下降。

  综合考虑全市现有耕地数量、质量以及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市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建设用地增加虽然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许多地方建设用地利用较粗放、效率不高,集约化程度有待提高。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相关政策说明

  充分共享应用二次调查成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采用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二次调查数据平台作用,推动二次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国家及省、市已出台的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      鹰潭市统计局      鹰潭市第二次土地调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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