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排水公司:
你单位关于柏树坟(采菱)污水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及有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采菱村,规划夏雷路南,凤凰路西。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泵房一座、管理房和配电房一座。项目建议书已经市发改委批复(常发改行服〔2016〕167号),符合相关供地政策。项目建设有助于提高城市雨水设施保障能力和城市水环境质量。
二、该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天宁区,符合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
三、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申请用地规模为0.1199公顷,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后续设计阶段,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该项目选址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请按要求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请建设单位查询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柏树坟(采菱)污水泵站建设项目用地通过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