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的顺利验收,韶山局土整中心继工程计量及工程整改后,现正在加紧进行工程决算工作。
韶山局土整中心于7月下达了韶土整发【2016】5号文件,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的决算工作,并把决算资料在规定期限内送交,逾期韶山局将按照《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第九章<违约及诚信考核>第三十一条第三款<项目管理>中的第2点“乙方未按时报送工程资料,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的条款进行处罚。工程决算中的工程量与审定的工程量的偏差不能超过20%,否则将影响相关施工单位本年度的诚信考核,一票否决,定为不诚信施工单位。
目前,各施工单位已全部提交了各标段的决算资料,韶山局将移交于审计单位进行最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