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在自治区2015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
2015年,我市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认真执行土地利用计划,扎实开展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加快土地变更调查,促进土地整治项目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的完成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在努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用地的同时,实现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要求,2015年我市耕地保有量任务为88400公顷,年底耕地保有量为91613.09公顷,比下达的任务数多3213公顷,完成保护任务的103.6%,耕地保有量超额完成任务。2015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72600公顷,我市201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4168.27公顷,完成任务指标的102.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超额完成任务。2015年,我市没有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现象,不需补划基本农田。同时,我市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基本农田得到很好地保护,不存在非法占用、破坏耕作层或植树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