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部署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10月底,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联合印发《关于菏泽市中心城区及所辖8县(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6〕394号),我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收官;11月底,完成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和审查,并成为全省第一个全部完成县级划定方案审查论证工作的地级市,受到省国土资源厅全省通报表扬;12月中旬,市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首批通过省两厅专家组审核论证。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启动以来,菏泽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和《山东省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保证了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合力。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我局设立以发改、国土、农业、规划等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此为平台,我局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多次召集召开划定工作协调会,全面负责划定工作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资料搜集、数据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为划定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积极落实办公场所,建立集中办公机制,从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脱岗专职,在我局合署办公。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时间安排表,本着“谁主张,谁负责;谁用地,谁举证”的原则,将举证任务分解到有关责任部门、单位,明确分工,加强协作,通力配合。
三是细致调查摸底,打牢工作基础。精心选择技术支撑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数据处理组、外业核查组、举证资料收集组,根据省下达划定任务,积极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全面收集举证资料,认真开展综合识别、分析、评估、判断,确定每个图斑处置类别,最大限度地做到划定核实举证成果数量、质量“双确保”。
四是强化督导调度,严把质量标准。切实加强调度督导,坚持面上调度与点上督导相结合,一般调度与重点剖析相结合,先后召开十余次工作调度会,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剖析原因,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区,现场指导,蹲点督办。在审查论证过程中,严把标准、突出质量,对照耕地质量等别、地力等级,达不到标准耕地一律不准划入,举证资料达不到国家、省规定效力层级的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