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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公报
2014-09-11 | 来源: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 【 】【打印】【关闭

  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二次调查数据。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省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 全省主要地类数据  

  全省土地总面积1401.4万公顷(21021万亩)。  

  耕地: 590.71万公顷(8860.6万亩)  

  园地: 35.62万公顷( 534.3万亩)  

  林地: 378.07万公顷(5671.1万亩)  

  草地: 8.08万公顷( 121.2万亩)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55.15万公顷(2327.2万亩)  

  交通运输用地: 30.57万公顷( 458.5万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5.94万公顷(2789.1万亩)  

  其他土地: 17.27万公顷( 259.0万亩)  

  二、全省耕地分类状况  

  水田面积 291.44万公顷(4371.6万亩),占49.3%;旱地面积274.62万公顷(4119.3万亩),占46.5%;水浇地面积24.64万公顷(369.7万亩),占4.2%。全省基本农田面积491.12万公顷(7366.8万亩)。  

  三、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省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二次调查数据显示:全省耕地面积590.71万公顷(8860.6万亩),比基于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数据增加了17.75万公顷(266.2万亩)。全省人均耕地0.087公顷(1.31亩),低于全国人均耕地为0.101公顷(1.52亩)。  

  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和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全省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同时,土地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  

  四、相关政策说明  

  充分共享应用二次调查成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二次调查数据平台作用,推动二次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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