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昆明市土地供应信息发布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以下地块用途变更公示如下:
云南民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位于嵩明县城春苑路北延线八机关旁2个地块,土地使用证分别为:嵩国用(2009)第2241号(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为1838.15平方米)、嵩国用(2009)第2243号(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为1703.20平方米),现根据嵩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号为嵩规条件(2013)014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嵩国用(2009)第2241号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R-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1),1.0≤容积率≤3.88;根据嵩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号为嵩规条件(2013)013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嵩国用(2009)第2243号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R-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1),1.0≤容积率≤4.98。
公示期自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报请嵩明县人民政府批准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联系人:李亚梅
联系电话:0871—67921253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