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9月5日出具的新建字〔2013〕141号,拟协议方式办理国有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现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具体情况:
1、宗地位置:新平县扬武镇昆洛公路旁;
2、宗地面积:8742.3平方米;
3、地块用途:原用途为仓储用地,现变更为工业用地;
4、出让年限:50年;
5、土地使用权人: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7、拟缴纳差价款:34.9692万元;
二、意见反馈方式
1、如对以上公示方案有异议,自公示出让之日起10日内向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反映,我局将负责调查核实。
2、公示期间: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新平县国土资源局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地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3号
电话:0877-7011400 7018489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