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2016)苏0506执136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刘虹(证件号码: *2540)、赵平(证件号码: *3012)名下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前青街428号23幢的不动产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其他类型)已被依法注销。因无法收回其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00094449号房屋所有权证,200811443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