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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17第209号
2017-08-24 | 来源: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 【 】【打印】【关闭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17年10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69810607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肖少萍 100% 汉字第0180-112号  蔡甸区蔡甸街石洋村四组168号  144.1500   
2 肖少萍 100% 汉集建(91)字第11679号  蔡甸区蔡甸街石洋村4组168号  74.8000   

  蔡甸区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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