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旧版回顾| 电子邮件| 维护邮箱   中国政府网
热词:
 
当前位置:土地管理 > 土地登记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谢仕杰南房权证字第201001313号房屋所有权证注销公告
2017-09-14 | 来源: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分享到  

  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2015)延执字第316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2015)延执字第316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谢仕杰(身份证号:352101196701140825)名下坐落于南平市延平区进步路108号(荣顺大厦)C幢15层1502室的不动产权转移至张惠贞(身份证号:352101196701161343)名下。谢仕杰于2010年2月4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法院未能从被执行人谢仕杰处提取证号为南房权证字第201001313号房屋所有权证。现我中心将依法注销谢仕杰所持有的以上权证,特此公告。

  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12日

【字号: 】【打印】【关闭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
    
 
  相关文档  
·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权证书废止公告
·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