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欢欢(131125198410021840)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红旗大街1469号天玺香苑小区16幢1单元9层901室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证号:冀(2017)衡水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15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欢欢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