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7年 3 月2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m2) |
用途 |
备注 |
1 |
中化石油山西有限公司 |
土地/ 房屋 |
长治市太行北路与北环西街交叉西南角 |
140411004017GB00003F00010001 |
143.86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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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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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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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长治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355-3029724
公告单位: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