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东洞乡棉花滩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由酒国土资发〔2016〕370号文件批准实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酒泉市国土资源局肃州分局
2、建设地点:肃州区东洞乡棉花滩村
3、建设规模:234.68公顷(合3520.2亩)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12 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10月 30日
总 工 期:334 日历天
5、标段划分:无
6、资金来源:根据《酒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第一批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通知》(酒市财建﹝2013﹞167号)中批复的资金来源情况。
7、招标范围:规划设计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内容的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丙级(含丙级)以上专业资质;专业资质的专业工程类别应包括下列之一,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农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承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均应当将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集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6年10 月 20日9 时00 分至2016 年10 月24日17 时 3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上自行下载(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当天(截止时间为2016 年 10月 25日早上10时00分)请将投标单位报名备案表(一式三份,按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收取统一递交行业主管部门
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开标时到达现场,并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五、其他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伍仟元整(¥:5000元)
户 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
账户:6200 1640 1050 5150 7852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2、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11月22 日10 时00 分,各申请人应当于当日 9 时 30分至10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国土资源局肃州分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1号
联系人: 聂文博
电 话: 18093768133
邮 编: 7353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2号方盛大厦10楼1005室
联 系 人:刘耀志 电 话:18919469673
2016年10 月17 日
查看附件:监理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