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十二五”期末2015年自治区批准阿勒泰地区建设占用耕地项目16个,占用耕地面积63.89公顷,所占用耕地均在县(市)耕地储备库中予以抵顶。
各县(市)上报国家和自治区批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项目实行“占一补一”,并及时进行网上信息报备,全部实现了先补后占,确保了耕地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