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根据我局《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0〕135号)及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现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网上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和工程建设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及其他严重影响农村土地整治正常工作行为的企业,将被列入我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记录名单,并在“市国土房管局国土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不欢迎其参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见附件1)。
二、列入不良记录的企业三年期满后,必须向我局提出解除不良记录的申请,我局将根据该企业近三年的表现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否则,视为没有解除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否解除见附件1)。不良记录解除后又发生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企业,我局将不再允许其参与我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并送市建委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进行通报。
三、市级以上投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企业及其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也同时在“市国土房管局国土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布(详见附件2)。公布中凡“在建”、“完工”或“市级已验收需整改”的项目施工企业的管理班子任一成员不得作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参与其他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的投标。
四、每月10日前,我局将对《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记录名单》和《重庆市市级以上投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表》进行网上更新。
联系人:章立(63651373)熊川铭(63651282)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