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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五将镇、木格乡等3个土地开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7-07-20 | 来源: 广西国土资源厅 | 【 】【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昭平县五将镇、木格乡等3个土地开垦项目已由贺州市国土资源局、贺州市财政局以贺国土资函[2017]7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昭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昭平县五将镇、木格乡等3个土地开垦项目 

  招标编号:ZPC2017工字162 

  项目地点:昭平县五将镇、木格乡、黄姚镇、凤凰乡、樟木林镇、富罗镇等6个乡镇。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204.62 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共3个项目,包括昭平县五将镇、木格乡等2个乡镇土地开垦项目,昭平县黄姚镇、凤凰乡等2个乡镇土地开垦项目,昭平县樟木林镇、富罗镇等2个乡镇土地开垦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经理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投标时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一致,不允许更换,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中推荐的施工单位。不接受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报名。 

  3、业绩要求:无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717日至20177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外),每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技术资料),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五、投标报名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投标人报名必须到场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项目经理居民身份证;如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场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人报名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证书; 

  9)贺州市或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 

   10)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材料员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已在广西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12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和提供的证件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8710时整,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6689708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昭平县河西东路66-1          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17 

    编:546800                          编:542899 

  联系人:吴敏                          联系人:廖嘉 

    话:0774-6693800                    话:0774-5137767  

   

  201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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