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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部、省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工作,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汇交监管,突出信息服务,地质资料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现对
2015年度全国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情况进行通报。
一、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取得新进展
(一)成功举办“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地质矿产史料展”。
2015年,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全国地质资料馆(以下简称“全国馆”)、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四川、贵州等10省(区)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以下简称馆藏机构),对日本侵华期间由中国地质工作者形成的和由日本侵略者形成的近8000档约10万件地质资料进行了全面梳理、挖掘与整理,设计制作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地质矿产史料展”,在中国地质博物馆对外展出,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二)共享服务平台取得较好成效 。
部、省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努力推进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共享服务平台)建设,2015年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馆藏机构及部信息中心、全国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以下简称“实物中心”)共34个节点基本运行良好,并向全社会提供非涉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
截至2015年底,共享服务平台全年累计访问量近67万次,其中部信息中心平台访问量近13万次,全年平均每天访问量为1,835次(见附表1)。本年度部信息中心通过QQ群进行了大量在线答疑和问题咨询,并受理137个需要远程部署或者到现场处置和协助的问题,目前均已解决,为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提供了有效保障。共享服务平台共有37.3万档资料在线提供目录服务,共有1.3万档地质资料提供电子文件服务,在线电子文件19.7万件。比2014年,在线目录数新增1.4万档,电子文件数新增8.6万件。全国馆、四川、上海、内蒙古和湖南等节点提供目录总数较多,山西、全国馆、广西、黑龙江和江西等节点新增目录较多,陕西、安徽、浙江、四川和海南等节点提供电子文件总数较多,陕西、四川、浙江、湖南和江苏等节点新增电子文件数较多。
(三)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持续推进。
全国馆和31个省(区、市)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共接待到馆服务2.33万人次,提供资料服务10.44万份次(357.97万件次),其中全国馆共接待到馆服务5276人次(30430份次、490408件次),实物中心共接待到馆服务2211人次,云南、广东、内蒙古、浙江、山东、贵州等省(区)接待到馆服务在1000人次以上,内蒙古、云南、河北、山东、贵州、广东、辽宁、新疆等省(区)提供资料服务在4000份次以上(见附表2)。受委托保管油气等地质资料单位(以下简称“受托单位”)共接待到馆服务9093人次,其中原始地质资料服务5744人次,实物地质资料服务3349人次,提供原始地质资料服务2.24万份次(9.81万件次)(见附表3、4)。全国各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网站点击量达到444.55万次,其中全国馆网站点击量25.78万次,实物中心网站点击量7.49万次,河北、四川、山西、广东、广西等省(区)网站点击量均超过10万次(见附表2)。
(四)数字化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随着部、省两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地质资料数字化工作持续开展,馆藏资料中电子文档数量达到44.25万种,占馆藏资料总量的93.07%(见附表5)。馆藏地质资料数字化工作有力支持了地质资料服务产品开发和在线网络服务。
2015年,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提供公益性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2015年)的公告》,由全国馆和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向社会提供利用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全国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2015年)、全国重要岩心图像信息数据库等公益性地质资料服务产品。同时,全国馆提供在线地质图服务,网上提供1:5万区域地质图、1:20万区域地质图、1:25万建造构造图查询、浏览和下载服务。
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成效显著
(一)网上监管资料汇交取得阶段性成果。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地调局,使用统一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对成果、实物、原始地质资料的汇交实行网上全程监管,督促汇交人依法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截至2015年底,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已入库21多万条矿业权及地质工作项目数据。
2015年部及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共发放地质资料汇交凭证8626个,山东、内蒙古、重庆、湖南、河北等省(区、市)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发放及资料接收数量较多。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共发放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通知书4194份,其中广西、内蒙古、山西、吉林等省(区)催交力度较大(见附表6)。
(二)成果地质资料汇交量持续增加。
2015年全国共汇交地质资料12887种,主要为矿产地质和水工环类资料。上海、山东、北京、内蒙古、湖南五省(区、市)汇交量较大,接受汇交的成果地质资料分别为3327、823、761、536、504种,分别占全国汇交总量的25.8%、6.4%、5.9%、4.2%、3.9%(见附表7)。截至2015年11月底,部、省两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地质资料总量共47.55万种,较去年增长3.5%(见附表5)。
(三)原始地质资料汇交量稳步增长。
各省(区、市)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原始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57号)要求,共接收原始地质资料2860种,较去年增加39%,其中以矿产勘查为主,占总接收量的76.08%, 内蒙古、河南、辽宁、四川、贵州、山西、青海、陕西、黑龙江等省(区)接收原始地质资料超过100种。截至2015年11月底,委托保管的原始地质资料达到近62万种,较去年增长3%(见附表3)。
(四)实物地质资料馆藏品不断丰富。
2015年,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接收汇交人报送的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8542份,发放回执8519份,共完成32档馆藏岩心的整理工作,包括钻孔76个,总深53840.18米;整理标本33档,包括标本4019块,标本照片7823张等实物地质资料。受托单位2015年共接收300口井的1.34万米岩心、44.72万袋岩屑等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达18.62万米岩心、291.85万袋岩屑(见附表4、8)。
三、地质资料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资料委托保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稳步推进委托保管工作常态化,对全国35个受托单位进行地质资料委托保管、汇交监管、管理年报编报等工作培训。组织开展了委托保管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检查验收,汇聚油气、海洋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目录78万余条(包括594234条原始目录,192986条实物目录)。配合国家新疆油气改革试点,推进油气地质资料公开利用。
(二)地质资料管理年报编制和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强。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35个受托单位及时向部提交地质资料管理年报,其中,北京、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和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等受托单位的年报编制数据准确、质量较好。各省(区、市)信息员报送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区、市)动态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较高,江西、山西等省信息报送工作成效明显。
附表:1.2015年度共享服务平台资料共享与服务汇总表
2.2015年度全国成果地质资料利用情况汇总表
3.2015年度油气等委托保管原始地质资料馆藏及利用情况汇总表
4.2015年度油气等委托保管实物地质资料馆藏及利用情况汇总表
5.2015年度全国成果地质资料馆藏情况汇总表
6.2015年度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数据统计表
7.2015年度全国成果地质资料汇交情况汇总表
8.2015年度油气等委托保管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