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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省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高度重视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工作,强化汇交监管,突出信息服务,地质资料管理水平逐年提高,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现对
2016年度全国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情况进行通报。
一、地质资料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印发实施新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于2015年、2016年先后发文取消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查阅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审查”、“ 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审批”、“地质资料保护登记”等三项行政审批项目。依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结合部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6年国土资源部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2号)等多个文件进行清理,合并后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了成果、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范了汇交程序,简化了工作流程,强化了服务与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实物地质资料筛选保管原则,两个新文件系统整合已有地质资料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管理需求,全面提升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组织开展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检查。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油气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971号)要求,2016年,国土资源部组织7个检查工作组分别对35个油气、海洋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单位的基本资质条件、制度建设、信息系统安装应用、目录数据库建设以及地质资料保管和服务利用等情况开展委托保管工作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委托保管单位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基础条件得到改善、工作机制运转高效、资料业务更加规范、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委托保管工作推进了全国油气和海洋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中,检查结果排名靠前的有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华东分公司,中海石油天津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等单位。
二、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成效显著
(一)地质资料专题服务形式多样。
2016年,全国地质资料馆(以下简称“全国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以下简称“实物中心”)和31个省(区、市)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以下简称“省馆”)围绕“4.22”世界地球日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馆藏地质资料宣传和服务活动,推进了地质资料的开发利用和社会化服务。
为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河北、黑龙江、江西、河南、四川及青海等省馆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提高了地质资料的利用率。
为保障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等应急服务,全国馆研发了抗震救灾应急系统,从馆藏资料中自动查找、形成震区资料包,自动发布灾区应急专题服务。山西、云南、四川等省馆开发专题服务产品为政府决策、灾害预警等提供支撑。
为纪念地质调查百年,全国馆成功举办了“筚路蓝缕看山林、共为地学启朝暾——中国首批地质学生毕业百年实习报告展” 和“百年地质图艺展”,展览受到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在天津国际矿业大会上,全国馆设置“地质资料服务”展区,推进了地质调查成果和地质资料服务工作。为保证G20峰会顺利召开,浙江省馆为前期交通枢纽及场馆工程建设工作提供地质资料专题服务。
(二)共享服务平台运行良好。
部、省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努力推进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截至2016年底,共享服务平台共有41.2万档资料提供在线目录服务,同比增长11%,贵州、湖北、江西、山西、河南等节点新增目录较多;共有1.5万档地质资料提供电子文件服务,在线电子文件20.6万件,同比增长4%,陕西、浙江、新疆、内蒙古、河北等节点新增电子文件数较多。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馆藏机构及部信息中心、全国馆、实物中心共34个节点基本运行良好,并向全社会提供非涉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共享服务平台2016年累计访问量超过68万次,其中部平台页面访问量超14万次,全年平均每天访问量为1,864次(见附表1)。
(三)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稳步推进。
全国馆、实物中心以及31个省馆共提供到馆服务3.04万人次,提供资料服务11.8万份次(469.31万件次),其中全国馆提供到馆服务4074人次(32656份次、788233件次),实物中心提供到馆服务6660人次,云南、广东、内蒙古、浙江、河南等省馆提供到馆服务在1000人次以上,内蒙古、河北、山东、云南、新疆、广东、河南等省馆提供资料服务在4000份次以上(见附表2)。受委托保管油气等地质资料单位(以下简称“受托单位”)共提供到馆服务7944人次,其中原始地质资料服务4137人次,实物地质资料服务3807人次,提供原始地质资料服务1.42万份次(8.02万件次)(见附表3、4)。
网络服务成效明显,全国各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网站点击量达到195.62万次,其中全国馆网站点击量35.21万次,实物中心网站点击量8.23万次,四川、山西、山东、广西等省(区)馆网站点击量均超过10万次(见附表2)。
(四)电子化服务产品持续增长
部、省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高度重视地质资料电子化工作,馆藏资料中电子文档数量达到46.72万种,占馆藏资料总量的95.04%,目前全国有24个省馆已全面完成了馆藏地质资料电子化工作(见附表5),该项工作有力支持了地质资料服务产品开发和在线网络服务。
三、地质资料管理基础不断夯实
(一)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步入常态
2016年部及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全国地质资料监管平台共发放地质资料汇交凭证8191个。山东、重庆、浙江、内蒙古、河南、湖南等省(区、市)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发放及资料接收数量较多。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共发放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通知书1753份,其中,新疆、重庆、吉林、江西等省(区)催交力度较大。(见附表6)。
(二)成果地质资料接收量不断增加
2016年全国各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共接收成果地质资料10659种,其中上海、重庆、山东、内蒙古、青海五省(区、市)接收量较大,接收的成果地质资料数量分别为1571种、935种、738种、486种、425种;资料类别中矿产地质和水工环类资料分别占汇交总量的51.13%和27.47%(见附表7)。截至2016年11月底,部、省两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成果地质资料总量共49.25万种,较去年增长3.6%(见附表5)。
(三)原始地质资料接收量不断丰富
2016年全国各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共接收原始地质资料2725种,其中以矿产勘查为主,占总接收量的72.4%, 青海、四川、重庆、内蒙古、陕西、贵州、江西、山西、安徽、湖北、辽宁、湖南等省馆接收原始地质资料超过100种。截至2016年11月底,委托保管的原始地质资料达到近70万种,较去年增长13%(见附表3)。
(四)实物地质资料接收量稳步提升
2016年,实物中心和北京、天津、内蒙古等20个省馆开展实物地质资料接收工作,共接收岩心77567.24米,标本10862块,光薄片31135片,样品222839袋/瓶;其中实物中心、安徽、内蒙古、山东、贵州岩心接收量较大,均超过5000米;截至2016年底,全国部省两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共保存有岩心706423米,标本110529块,光薄片143395片,样品1435947袋/瓶。
受托单位2016年共接收5997米岩心、46.63万袋岩屑等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达20.61万米岩心、418.98万袋岩屑(见附表4、8)。
(五)地质资料管理年报编制和信息报送工作不断加强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35个受托单位及时向部提交地质资料管理年报,其中,河南、黑龙江、山东、青海、甘肃、山西、北京、四川等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受托单位的年报编制数据准确、质量较好。各省(区、市)信息员报送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区、市)动态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较高,江西、山西等省信息报送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