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形象”,本是文艺领域的术语,它是指文学艺术家在一定的创作思想指导下,对历史生活和现实生活加以选择提炼所创造的有一定思想内容、审美意义和外在形式的生动具体的艺术典范。后来,人们广泛借用这个概念,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加以使用,指一个人的形体、概貌、气质、风度等方面给人留下的某一个侧面或整体的印象。
领导形象是指领导者在其领导活动中,在下属和公众心目中留下的综合印象以及得到的总体评价。谈及领导者的形象,也应该注意各个领导者形象之间的配合从而形成领导群体形象,领导群体所在的公共部门的形象就构成该部门的公务形象。
一般来说,领导形象有如下特点。
(1)客观性。领导形象似乎是虚无的,看不到、摸不着,但它确实存在于公众的心目中,而且是客观公正的。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领导形象的客观性是建立在领导者的价值理念、实际行为和作为,以及行为的绩效和结果之上的。正是这种价值理念、实际行为和活动结果与绩效构成了领导者形象的客观基础,也确定了领导者形象的内在结构稳定性。
(2)综合性。领导形象是公众意见的综合和归纳,是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领导者所做的总的评价。这就要求领导者应注意保持自己行为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尽量避免在不同场合甚至同一场合的行为有强烈反差,注意总体与细节的关系,尤其是在工作细节、个人生活、待人接物等具体方面的表现。
(3)稳定性。心理学研究的“首因效应”,是指公众对某人形成第一印象后,会保留很长时间,并对以后的印象有很大的影响。公共部门的领导者在第一次公开露面时,必须抓住机会表现自己的长处,展示自己的风格特点,从而产生良好的“首因效应”。“新官上任三把火”,就是为了能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但这种“先入为主”的印象并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领导者不断强化,使“近因效应”和“首因效应”互相促进,树立领导者的良好形象。
那么,哪些因素决定着领导形象呢?大致有三种因素。
(1)领导角色的规定。“角色”是演员在戏剧舞台上依据剧本规定所扮演的某一特定任务的专门用语,后被用于社会学。社会学家认为,社会是一个大舞台,社会中的人就是他所扮演的各种角色的总和。演员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必须符合剧本的规定。这里使用领导者角色的概念,是指领导者担任一定职务并获得权力后所应取得的社会地位与身份,以及由这种身份和地位所确定的行为规范和模式。规定领导者角色的剧本是社会的价值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规范,他们确定了领导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这些价值准则通过政府的宣传教育,常常刻印在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之中,他们首先据此来评议领导者。
当代社会要求依法行政和民主行政,所以通过法律规定的领导者角色也越来越为公众所重视。而且,公共部门的领导角色应该是表现性角色,即不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而是以表现法律制度与秩序为目的。公共部门的领导者角色要求他们全心全意为公众服务,奉公守法,勤政廉洁。
(2)领导者自身素质规定着领导者的形象,领导形象必须建立在领导者自身素质的利用和开发的基础之上。实质上,领导形象是领导素质的外化或表现形式,领导素质投射到环境或社会中去,就表现为领导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说,领导素质是一种可资利用的资源,领导形象则是领导素质资源利用和开发的结果。比如,领导者的气质和性格是先天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领导者角色建设。“江山易改,秉性难移”,领导者在追求改变自己的本性和气质时,如果不能成功,反而可能表现为虚假,不自然,也不长久,很难取得积极的效果。从积极方面来说,领导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就扩大了塑造领导形象的资源。在人与人之间,共同点越多,就越容易相互欣赏,彼此越容易留下更好的印象。在此基础上,领导者就可以学习和掌握塑造领导形象的方法和技术,充分利用和开发领导素质资源来塑造领导形象。
(3)领导环境。要赢得下属与公众的认同,领导者的形象塑造就不是闭门造车,从自我出发,也不是自我感觉良好,而是根据不同环境、不同的时代和不同领导情境要求,选择恰当的公共形象。例如,公安局长和大学教授形象不同;同样的领导者在主持庆典和主持葬礼时也有不同的形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