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科学发展观不仅具有典型的科学思维特征,而且反映了科学思维的时代内涵。它的深刻内涵和理性价值,只有从人们思维的演进层面进行历史探究和现实剖析,才能凸显出来。因此,要深入学习实践好科学发展观,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要始终坚持这一反映时代特点的科学思维范式,切实解决好关乎发展全局的诸多重大问题。
一、科学发展观首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本思维
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就是强调要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人本思维是科学思维的核心,是科学思维中的一种目的性思维,是一种认为发展是人的生存质量及自然和人文环境的全面优化的思维方式。人本思维与物本思维是相对而言的。能否实现从物本思维向人本思维的转变决定着发展的性质、结果和意义,也决定着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前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定要牢牢把握住以人为本这个本质与核心,始终坚持运用人本思维。社会发展是一个由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等多因子、多层次组织起来的复合型特殊系统,其中人的发展处于核心和根本地位。社会作为人的一切活动及其关系的现实总和,它的发展实质上就是展示了作为主体的人的全面发展。人是发展的实践主体和核心动力,发展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最高价值,发展是为了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把人自身的全面发展视为社会发展的目的与动因,不断提高人民的素质,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把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建设为人才强国,从根本上培育我国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资源。
二、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全面发展的全面思维
全面思维是科学思维中的一个基本思维方式,是运用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思维方式,是从时空整体上全面地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和纵向发展过程的一种思维方式。人类社会的发展,主要是通过生产力和上层建筑以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为中介,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整体推进的。首先,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进而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人类社会的历史,首先是物质生产发展的历史,“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因此,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我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从而实现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一系列变化。其次,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进而反作用于生产力。因此,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要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的政治和文化,使之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更好地为发展生产力服务。只有如此,才能正确发挥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乃至生产力的积极反作用。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从整个体系上把握它的基本精神,并系统地理解它论述的各个领域的具体观点。要全面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从根本上明确它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在于全面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活力,做到在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确保到二○二○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一个集宏观与微观、城市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与生态环境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等在内的综合性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全面地研究和解决各个领域所存在的各种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干部应当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经常进行缜密的调查研究,运用科学发展观所阐发和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掌握不断变动着的实际情况,从中揭示本质,从局部中透视全局,从变化中把握方向,从群众的创造活动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三、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协调发展的系统思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诸多要素按照一定层次组成的一个大系统,它的发展,绝不是其中一个或几个要素的孤立运动,而是相互联系着的各要素的整体前进过程。因此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协调发展观就是要求要确定系统思维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主要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的城乡发展不协调,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总量和人均GDP差距逐步拉大导致的区域发展不协调,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建设滞后导致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协调,经济高速增长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污染及生态的破坏导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协调,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从业人员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导致的居民贫富不协调等。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科学发展观要求协调发展,就是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通过对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经济社会结构、经济资源环境结构、收入分配结构等进行调整,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使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社会群体及人与自然之间在发展规模、发展程度、发展速度、发展效益等方面比例适当、秩序合理,能够相互促进、良性运行,从而使整个社会结构趋于合理,整体功能得到优化,进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四、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和谐思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一些行业、一些地方以单纯的GDP为中心,不惜违背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以无限制消耗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去获取一时的经济增长速度,致使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遭到较大程度的破坏,生态失衡、土壤沙化、水土流失、沙尘暴肆虐、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和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科学发展观所谓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当前我国形势下的和谐思维主要是要通过建立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包括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和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等,来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着力于缩小贫富差距、协调各利益体矛盾,缩小各利益体差距,尽力把差距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并把这种差距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要切实保持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完善制度安排,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以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满足人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以谋求人与自身的和谐;必须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发展目标与方法路径、发展目的与手段、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以及代内发展和代际发展的关系,把满足现实需要、实现现实目标与着眼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统一起来,谋求理想与现实、目的和手段、代内和代际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