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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绿色经济”之名行“绿色壁垒”之实
2012-06-26 | 作者: 陈 建 | 来源: 经济日报 | 【 】【打印】【关闭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无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应当抓住绿色经济发展的契机,促进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正因如此,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背景下的绿色经济”列为大会的两大主题之一。然而,在向绿色经济转型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借“绿色经济”之名行“绿色壁垒”之实,危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机会,实质上是对绿色经济的歪曲。

  绿色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发展绿色经济,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对于消除贫困、调整经济结构等具有积极意义。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不少国家经济增长乏力,因而在应对政策上更加突出绿色理念和内涵,以谋划后危机时代的发展。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日前发布报告称,全球经济若向绿色转型,将有望创造6000万个新就业岗位。

  尽管发展绿色经济已逐步成为国际共识,并成为此次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的讨论重点,但知易行难,发展绿色经济毕竟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长期过程。由于联合国各成员国间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各国对于绿色经济的定义一直有着不同的理解并由此引发较大争论。

  绿色经济的概念首先是由发达国家提出的。主要原因是,发达国家经过工业革命大发展后,经历了社会危机和环境危机,因而开始加强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治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发达国家已经经历了从经济发展到社会发展再到环境保护的周期。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既面临消除贫困、调整经济结构和向绿色经济过渡的艰巨任务,又受到能源、资源和环境因素的制约。因此,发展绿色经济和建立协调运作的机构框架,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

  发展中国家发展绿色经济对全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应该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国际社会要加强合作,趋利避害,切实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关切,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特别是发达国家更应该率先采取行动,改变不可持续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走绿色发展道路,为发展中国家作出表率和示范,同时也要正视发展中国家的合理权益,积极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绿色经济,包括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增强能力、扩大市场准入等,减少和补偿发展中国家在向绿色经济转型中付出的社会代价。有必要指出的是,在向绿色经济转型过程中,要警惕在定义不清、功能不明的情况下,借用绿色经济、绿色标准搞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或将发展绿色经济作为对外援助的先决条件,从而使相关国际谈判陷入僵局。

  眼下,尽管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持续发酵,一些国家的主权债务问题仍在恶化,进而使相关发达国家面临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但这不应成为其放弃履行承诺的借口。危机所造成的困难是暂时的,而可持续发展是长远的,发达国家绝不能因暂时困难而逃避其应承担的国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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