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并下发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办法,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信息化机构,没有建立的,要成立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并落实人员编制。在机构编制未解决之前,可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建设。已经成立信息化机构的,要做好人才储备和培养,并于年底前将机构建立情况汇总上报。要加强网络建设,构建省、市、县(市、区)三级网站平台,形成统一、权威的对外信息服务窗口,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还要求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实行内外网物理隔离,提高对各类黑客行为、计算机病毒等的防御能力,构建安全与应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机制。《意见》还明确,可将每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入库总额的10%用于信息化建设,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信息化建设资金充足。
此外,安徽厅提出构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构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明确1名厅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建立“谁承办,谁公开,谁负责”制度,由承办处(室、局)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及时公开相应的政府信息。建立信息公开协调制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征求对方意见;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而双方又存有歧义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裁决。
二是构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实行保密预先审核和最终审核制度。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构建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通过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搜集、评估、处置等制度,规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渠道,对未及时履行澄清、协助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四是构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机制。严格界定举报事由,明确受理举报部门、举报内容,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处理反馈,确保政府信息得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五是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机制。成立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小组,通过自查、专项检查、综合评定等方式对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范围等方面进行考核评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直至合格。
六是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确定调查事项、组织调查组调查核实、处理反馈三个程序,并根据结果作出相应的责令改正、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作出检查、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调离工作岗位、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记者 倪明芳 通讯员 宋禹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