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建立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明确国务院同意建立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推进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跟踪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各试点省份遇到的突出困难;对试点成果进行评估审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功做法;对空间规划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研究,提出立改废释的意见建议;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