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发〔201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
现将《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