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北京、河北、上海、浙江、江西、广东、贵州、陕西、青海等9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了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案件工作。北京等4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立案查处了10起案件,其中,北京7起,江西、贵州、陕西各1起;江西等4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挂牌督办了10起案件,其中,江西、青海各3起,浙江、陕西各2起;河北等3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开通报了46起案件查处结果,其中,河北41起,广东4起,上海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