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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2010-09-21 | 来源: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分享到  
    2008年,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做好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厅依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包括调整更新或撤减)各类政府信息2657条,其中机构简介类信息15条(其中调整更新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6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资源状况类信息6条,执法监察类信息6条,综合管理类信息31条,行政审批类信息2535条(其中审批结果信息2532条,收费项目信息调整撤减3条)。此外,还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厅电子政务中心依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全部按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列入厅日常办公经费。2008年,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四)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08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条例的实施工作,我厅于2008年年初专门召开了厅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厅本级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2006年,我厅就制定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我们对照该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名称、目录分类、目录数据项、目录数据的索引号、数据库结构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工作,并更名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加规范和完善。
  二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厅编制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我厅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提出、申请的处理等,同时明确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救济方式及程序。
  三是调整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设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确定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行政事业收费、行政许可等八个项目。调整后的栏目设置以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均已在2008年4月30日前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此外,还将我厅2006、2007两个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和监督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我厅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地公开发布,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上级规定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公开暂行办法》,我厅于2008年11月制定印发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规定》,将信息公开的责任明确落实到处室。
  一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表》的分工,负责本处室职责范围内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提供发布政府信息。各处室明确人员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按照本处室职责和规定程序提供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及电子文档、协调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事项等。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与厅发文件同步审核制度。各处室在起草文件时,应当正确选择厅办公自动化发文审批系统的“公开范围”,对是否公开和公开范围提出初步意见。除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请示件、上级交办事项的办理件、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征求意见稿的会办件、系统内部有关请示事项的答复件以及事务性往来函件等之外,其他正式行文的规范性文件、面向全系统的工作部署文件、法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文件等,原则上都应选择“内外网公开”。厅办公室在核稿时一并对公开范围进行审核,并报厅领导审定。由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明确专人及时发布确定在厅门户网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文件。
  三是规范厅办公自动化发文审批系统以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制度。对机构设置、规划计划、资源状况、执法监察、审批依据、收费标准、基准地价等厅办公自动化发文审批系统以外产生的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国家和部、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由各有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在信息产生、更新或者收到有关信息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发布,通过内网填写《门户网政务信息综合栏目公开审核表》,并提供信息资料和相关电子文档,经厅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由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发布。
  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厅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受理。电子政务中心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应当当场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应当通过内网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登记表》,报经厅办公室批转有关处室办理。有关处室应当根据规定,区分不同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厅有关处室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内容是否涉密不能确定的,应提交厅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
  五是建立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厅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考核。考核依据《厅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考核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表》,由厅法规处会同办公室、科技处、人事处、监察室,采取日常监督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提出考核意见。对按规定应当分别由处室负责提供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提供不提供的,提供不及时的,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落实的,违反保密审查规定造成泄密的,将被相应扣分。对处室由于政府信息公开不落实引发信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并被确认违法的,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六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党政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的通知(苏办发〔2008〕10号)下发后,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将两办通知进行了转发,对贯彻两办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制订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定密解密工作暂行办法》,使厅机关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确定了分管领导,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审查工作
  (三)采取多种措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的实时公开发布。我厅建立了实时公开与定期公开相结合的网上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依法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实现了网上全面实时公开发布。厅行政审批事项除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涉及公众利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依据、程序、要件、时限等,还将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土地资产处置、探矿权审批、采矿权审批、压覆矿床审批、资质审批认定等法定审批事项的审批结果实时或定期在网上发布。
  二是认真实行新闻发布制度。厅办公室为我厅新闻发布承办机构,分管的吴震强副厅长为新闻发言人,对厅需要向社会公布的重大事项不定期地举行新闻发布会。2008年4月21日,我厅举行了纪念第39个“世界地球日”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限制开山采石、矿山环境整治等情况,10多家中央及省级新闻单位参加,省政府网站进行了网上直播。为做好第18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6月23日,厅领导走进省政府“在线访谈”直播室,以“关注民生,科学用地,促进和谐”为主题,就征地补偿安置、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信访等方面问题与网民进行交流。11月12日,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走进“中国江苏”在线访谈解读新颁布的《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三是继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咨询活动。年内厅法律咨询热线电话解答省内外群众咨询上千人次,接待群众上门咨询数十次。参加江苏广播电台“政风热线”接受群众咨询数次。
  (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部署要求,2008年我厅在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的同时,高度重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年初,我厅把总结推广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列入了厅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全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会召开后,我厅通过召开厅务会,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厅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传达,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审核省级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87号)要求,对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出行政许可类21项、行政处罚类73项、行政征收类20项、行政强制类2项、其他行政权力类44项,清理结果按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审核。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新颁布的《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我厅对该条例中所涉及的行政权力又进行了补充清理,形成了补充清理结果,共11项,其中建议新增加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处罚类5项、其他行政权力类2项。根据省审改办要求,今年,我厅还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对涉及我厅的15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议保留7项、取消8项,根据近年来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增加2项,清理后拟保留的非许可审批事项共9项,实际减少6项。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厅办公自动化发文审批系统以外产生的一些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还不够及时;二是由于法规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和内容的界定比较笼统,实际工作中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存在一定困惑,有待进一步明确。
  2009年,我厅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认真贯彻全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会精神,整合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实时监督。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其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和全程监督,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和行政执行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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