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厅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做好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是我厅从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通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jsmlr.gov.cn)公布。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厅依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6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资源状况类信息4条,执法监察类信息4条,综合管理类信息35条,行政审批类信息2718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主动公开的信息83条。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要求,2009年我厅向省档案局、南京图书馆等公共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0多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我厅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9件,全部按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列入厅日常办公经费。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四)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09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征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相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向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公开有关征地政府信息的申请较多,由此引发的信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断增加,针对这一难点,为了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对征地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年初我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9〕85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做好征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及时公开征地审批结果。按照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公开的要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经省政府批准后,省厅将相关批文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有关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到征地批文后,也应及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是依法主动公开征地政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县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主动公开征地及其补偿相关政府信息,落实征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依法做好“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应当全面、准确、详实,公告的主体、程序和时限应当符合法律要求。《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除以张贴形式公布外,还应当列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将主动公开之外有关征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列入受理范围。认真办理涉及征地有关报批材料的公开申请。对于涉及征地有关报批材料公开的书面申请,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则,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受理。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无法提供的,凭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可以向省厅提出申请。同时,省厅将征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由于政府信息公开不落实引发信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并被确认违法的,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在系统内外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在坚持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的基础上,2009年,我厅进一步完善了有关配套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处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联络员,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按照本处室职责和规定程序提供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及电子文档、协调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事项等。
二是政府信息发布的督办制度。厅政策法规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办工作,厅办公自动化发文审批系统以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发布,督办人员定期进行梳理,按照处室职责及时告知有关处室按时发布,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向省档案馆提供政府信息制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我厅及时向省档案馆和南京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补充提供以前的政府信息上千份。
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制度。在厅电子政务大厅设定专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厅电子政务中心能够当场答复和提供的,报经厅办公室审定后当场办理,不能够当场答复和提供的,报经厅办公室转有关处室办理。
(三)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开实效
在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实时公开发布制度的同时,我厅采取多种措施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一是及时进行新闻发布。2009年4月21日,我厅举行纪念第40个“世界地球日”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和地质环境保护情况。6月1日,发布了2008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督报告。6月25日为纪念第19个全国“土地日”,举行了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金坛)启动仪式暨“集聚资源、统筹发展”高层论坛。
二是办好网上在线访谈。围绕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2009年我厅利用厅门户网站,由厅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就人民群众关心的“落实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实行用地计划供应差别管理”,“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有序统筹城乡发展”,“执法监督、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等问题进行在线访谈17次。
三是规范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发布工作。6月22日,我厅与省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通知》,“江苏土地市场网”及时发布各地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所有土地出让、划拨供地的信息及成交情况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活动结束后,在10内向社会公布出让结果。
四是继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咨询活动。年内,厅领导多次走进江苏广播电台“政风热线”,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厅法律咨询热线电话解答省内外群众咨询上千人次。
五是加强对市、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全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的测评工作,并对先进网站给予通报表彰。2008年度在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网上政务公开评比中,我厅门户网站测评总分保持第三,除直辖市外,在各省、自治区国土资源网站中位居第一,我省还有5个市级局网站和5个县级局网站分别进入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市级网站和县级网站的前三十名,受到国土资源部通报表扬。
(四)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国土
按照省政府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的部署要求, 2009年我厅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积极加以推进。
一是完成权力事项清理和公开发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审核省级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87号)要求,我厅于2008年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形成了清理结果,报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154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9项、行政处罚类88项、行政征收类15项、行政强制类5项、其他行政权力类27项。2009年,我厅在厅门户网站增设了“阳光权力”栏目,包括办事指南、网上申请、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四个方面,将154项权力的编码、名称、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受理条件、是否收费、工作内容、办理期限、承诺期限、办理结果、办理部门、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图、监督电话等作了全面公布。
二是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编制省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公开办〔2009〕4号)要求,我厅于2009年上半年完成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适用规则的编制工作,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了154项行政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和75项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的处罚等次和裁量幅度规定。
三是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苏政公开办〔2008〕8号)和省纪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苏纪发〔2008〕5号),我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总体方案》,按照“全面公开、重点建设、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思路,明确了系统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实施步骤和落实措施,并向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下达了项目建设任务。2009年底,我厅主要的10项权力事项已通过21个电子流程上网运行,占到我厅日常实际运行权力事务量的95%以上,相关电子监察模块开发已基本完成,关键流程数据实现了向省政府“网上政务大厅”的实时传送。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2010年,我厅将从四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教育,增强公开法定的意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厅各处室局切实负起责任,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梳理行政审批流程,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作、实时监督和依法公开,提高行政效率,打造阳光国土。
(四)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调整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加强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