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现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整体工作推进情况
2011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我厅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规范机关公文公开。从规范机关公文格式、科学设定公开方式入手,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党组文件、上行文件、会议纪要、内部传真和机关党委、纪检室文件外,其他文件必须明确公开方式。除涉密文件(不公开)、内部事务类公文(一般可设定依申请公开)、未定事项(不公开)外,行政审批类的批复公文一般设定主动公开;其它文件一般设定主动公开,也可依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其它公开方式。进一步简化公文公开审批程序,凡厅领导签发的公文标注“主动公开”的,不再履行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直接向社会公开。确保了公开方式准确、信息公开及时、应公开尽公开。
(二)完善行政审批结果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外,其它所有行政审批批复公文一律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承办处室认为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个别行政许可批文,要在批文的尾记部分加注不宜公开的意见,一并报领导签批。没有加注不宜公开意见的,一律视为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的批复公文由厅外网网站管理员直接从机关文印室复制转外网网站向社会公开,不再履行内部审核、审批程序。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履行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内部审核、审批程序,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15个答复工作日进行了详细分解,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和承办单位的责任。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在交办审批签上注明承办处室办结日期,严格履行交办签字手续,并在办结期限到期前三天,向承办处印发督办通知,每月向厅机关通报一次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情况,确保及时高效保质答复申请人。
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厅严格落实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加强网站信息监管,全年未出现任何问题。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公开信息档案移交工作,受到上级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及时、便民、真实、合法、公正、不泄密的原则,我厅在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产生的各类信息。2011年共发布政务信息1500余条、办事查询8000余条、地质资料300余条、互动信息400余条、其他1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计78件,按照受理、交办、审查、答复等内部审核、审批程序,已答复75件,在办3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免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厅受理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计5件,行政应诉案件共计1件。均认真办理、公正审理、妥善应诉,维护了法律法规,维护了群众权益,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
六、主动公开信息移交“两馆”情况
2011年分别向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移交政务信息1168件。
七、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质量、公开实效、公开水平以及公开面。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决策,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三是加强机关内部各处室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机关相关处室及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责任,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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