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
1.加强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整合,更新、发布了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更加方便公众查阅、获取相关信息。在信息发布内容上,第一时间发布重要通知公告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加大政务新闻、法律法规、人事任免、政府采购、资质认证、权威数据等信息的发布力度。年内共发布重要通知公告220余条,发布政务信息3700余条。地质灾害汛期期间,每天集成发布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全年发布预警信息358条,为实现各地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提供了信息平台。
2.积极开展图文、视频、网上直播、专题报道,增强信息公开的亲和力和实效性。2013年部门户网站紧密结合总体工作部署,报道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全国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纪念第23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共110次,现场图文直播2013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纪念第44个世界地球日活动等重大活动18次,制作“国土资源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推广等专题栏目12个。集成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等系统内媒体报道信息6700余条,转载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广播网、中央电视台等重要网站和中央主流媒体关于我部的相关报道3727条,整合发布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网站信息和报送信息5446条。2013年,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6万余条。
3.充分利用部属其他媒体和刊物扩大公开渠道。利用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国土资源通讯等报刊,全面宣传报道国土资源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和取得成效等,及时传播政府信息,开展国土资源政策解读,刊登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公告等国土资源市场信息。以《中国国土资源公报》、《中国国土资源年鉴》、《国土资源统计年报》、《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等,向社会公布国土资源管理和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发布权威数据。其中《中国国土资源年鉴》通过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并提供国家图书馆,供公众查阅。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及时权威发布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2013年,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9场。
(二)进一步扩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提供社会服务。主要包括为社会提供地政和矿政在线申报服务,科技成果登记、科学技术奖申报等集成链接服务,软件、资料、表格等下载服务,工业用地信息监测、银行国土信息查询等土地、地矿、科技方面的信息查询服务等。2013年全年更新各类软件、系统45个,其中,升级矿业权类、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类、地质勘查资质类、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系统类、矿业权年检及矿产督察类、财务类软件共32个,新增及更新了基本农田数据库数据质量检查软件9个、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系统软件3个,新增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在线申报系统1个。2013年,公开发布各类地政、矿政审批事项1448宗。其中,探矿权许可证批复635宗、采矿权许可证批复118宗、建设用地预审180宗、建设用地批复285宗、地勘资质审批结果91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审批结果139宗。
(三)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等要求,部积极推进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1.利用部局域网和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项目预算编报审核情况、专项预算审核编报情况及年度试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时公开《国土资源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预算管理制度。
2.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公开了相关财务信息。一是公开了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按照财政部的要求,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公共预算收入表》、《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及国土资源部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与上一年预算公开内容相比,今年部门预算文字说明中增加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专业名词解释增加对“三公经费”和“住房改革支出”的解释,更加便于公众阅读和理解。
二是公开了部门决算报表,包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1-05表),表格内容细化至款级科目,其中,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相关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
三是公开了201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据,并对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减的情况进行说明,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细化说明相关公务用车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
四是公开了2012年行政经费支出统计数据,反映国土资源部本级、9个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和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3.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各单位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等,在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均在中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发布公告,实行主动公开。
(四)着力加强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
1.大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号),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征地信息作出进一步规定,明确各级责任,完善制度机制,提出工作要求。结合征地管理培训工作,对省、市、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大规模开展征地信息公开网上培训,并进行网上互动、答疑解惑,推进工作开展。二是积极推进市县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用地批准和征地有关信息,供群众查询。三是监督指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征地申报和实施前按规定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信息公开。一方面,监督指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用地申报前,必须就征地补偿安置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意见;没有履行的,不得申报用地,也不得通过用地审查。另一方面,督促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用地批准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向当地农民告知征收土地批准情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如农民群众有异议的,不得实施征地。部通过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对征地批后实施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管。四是继续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信息公开。对2004年以来经部审查通过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信息,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目前已累计公开5000余件建设项目批准用地信息。
2.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信息。积极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与中国气象局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5-9月,每天在部门户网站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网站发布信息,达橙色预警级的在中央气象台发布,同时通过国土资源手机报和短信发布地灾信息;遇突发事件,加密预警信息发布频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立即按程序上报相关信息,并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将灾情、发生原因、灾害应急救援进展等在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对外公布;遇到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全国灾情情况,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在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的同时,2013年,我部还认真开展了地下水监测数据公开工作,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公开相关信息,并委托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地质资料服务。
(五)着力扩大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
努力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发布,全年发布信息达58.7万余条。其中,重点加强了以下信息公开:
1.积极向社会公开住房用地供应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各地编制了以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主的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及时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成果、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稳定市场预期。“土地市场”和部省市县四级部署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实现交互,全年发布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结果公告、土地抵押、土地转让、土地出租等土地一、二级市场交易信息51.6万条,对于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市场环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积极向社会公开土地管理重要信息。2013年12月30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全国84个重点城市抵押登记数据汇总结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月报结果、地籍管理进度汇总数据为基础,按照《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及时编制《土地利用状况》、《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土地登记发证与权属争议情况》表,通过《国土资源统计年报》予以发布;利用中国地籍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地籍管理各类信息,实行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方便社会查询和使用,在全国103个重点城市推广应用银行国土信息查询系统,充分发挥土地登记信息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3.积极向社会公开探矿权、采矿权市场信息。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开设“矿业权市场网”子网站,以“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和“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为数据源,实时发布全国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告、公开信息。2013年3月18日起“油气探矿权采矿权证书公告”和“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信息查验”在部门户网站正式开通,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实现了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信息(特殊海域除外)对社会公众的查验和公告信息的实时发布。
(六)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部政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本着便民、服务原则,实行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等多种申请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答复申请人。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58件,已全部办结。因不服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案件110件,行政诉讼案件95件,均已依法办理。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2014年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虽然2013年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4年,国土资源部将把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作为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落实执政为民宗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加强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明确职责、统一协调,优化流程、依法规范,完善系统、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本法律依据,对现行的《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作出修改完善,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间、程序、方法,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二)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体系。一是充分利用部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系统,提高公共查询服务水平。出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对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网上信息公开、在线交流、网上办事等制定统一规定,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指导相关子网站及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门户网站建设。利用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系统提供土地登记资料、地质资料和行政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查询,建立国土资源便民统一查询平台系统,实现国土资源信息查询的互联互通,促进国土资源信息资料查询的集群化产业化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围绕国土资源重大事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新闻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在省、市两级和有条件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设立新闻发言人,通过分级培训的方式,每年对新闻发言人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定期进行轮训,不断提高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三是利用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办好国土资源手机报,扩大发送范围。利用微博、微信发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积极开展互动交流。制定出台《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对政务信息发布、运行机制、发布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健全舆情监测和回应机制。每天进行国土资源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分级回应,重大舆情实行多级联动。二是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充分发挥国土资源专家评论员队伍的作用,组织有关专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三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新闻宣传部门、媒体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建立重大舆情会商制度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构建良好工作格局。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工作人员,加强对部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调研培训和调查研究。对部机关各司局有关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意识和实际能力;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解决,整体推进国土资源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要加强对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协调。部机关和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各有侧重、各负其责,逐步建立一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国土资源管理政府信息服务。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范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