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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28 | 来源: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分享到  

  一、前言概述 

  2015年,在上级机关的具体指导下,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公开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落实。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了三级组织管理体系:第一级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厅政务公开工作;第二级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担负安排部署、情况综合等任务,负责制定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指导监督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第三级是政务公开责任单位。我们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产生、谁公开”的原则,将公开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检查督导。形成了组织管理体系健全、责任任务分工明确、督促落实有保证的工作机制。在开展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各责任单位牢固树立了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纽带、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形象的新观念,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细化管理措施,狠抓重点环节推落实。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落实,我厅对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行了梳理,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狠抓了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五个重点方面。在公开内容上,明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可能影响行政执法期间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外,其他政务信息原则上均要公开。在公开范围上,确定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对外公开工作职责、权限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行政审批结果等;对内公开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干部队伍管理、内部管理规定等信息。在公开主体上,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公开事项明确到了具体单位及具体工作人员,切实保证公开责任落实。在公开程序上,我厅对以往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优化了公开审批流程,对非涉密行政审批结果、公告公示类等主动公开文件直接转外网公开,不再履行内部审核、审批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公开时限上,要求信息产生后15个工作日内由各责任单位按规定程序在厅门户网站发布,确保了公开时效。 

  (三)建强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促落实。一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权威性作用。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采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专家解读政策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向公众提供公开服务的主阵地作用。按照“方便公众、丰富内容、美观页面”的原则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增设3类18项栏目。三是把厅档案室作为信息公开的辅助阵地。对档案实行了数字化管理,提高了查阅效率,同时在档案室旁设置阅览室、配备复印机,方便社会公众来厅查阅使用档案资料。四是充分发挥省档案馆、图书馆信息查阅点的积极作用。不断内部挖潜,优化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有序衔接,使主动公开文件整理移交工作用时从以往10个工作日减少到目前2个工作日左右,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新渠道。采用政务微博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探索利用新媒体互动功能与公众进行交流互动。

  (四)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保落实。为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我厅一方面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年初召开工作会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内,根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新、热情高、经验少的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传达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公开案例,教授工作方法,使大家真正明白工作该怎么干,较好地负起了岗位职责。另一方面,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我厅结合厅标准化、绩效、行政监察“三位一体”管理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标准化考核,实行绩效管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厅绩效办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当面提出警示,对属于明显差错的问题计入绩效考核,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效率偏低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方面,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主动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及时、便民、真实、合法、公正、不泄密的原则,我厅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产生的各类信息。2015年共发布政务信息1800余条、办事查询3000余条、地质资料300余条、互动信息400余条、其他100余条。另一方面,及时向“两馆”移交主动公开文件。按照《河北省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移交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通知》要求,我厅认真梳理、及时汇总、主动移交公开文件。2015年分别向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移交公开文件2111件,其中,一季度222件,二季度387件,三季度329件,四季度1173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218件,均已答复。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我厅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部门权力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经省编委办审核后在门户网站面向公众进行了公开。

  2、征地信息公开方面。一是规范了征地过程中的信息公开行为。按照厅制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冀国土资发〔2014〕20号),征收土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在被征地村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征地告知书》;告知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地上附着物与青苗所有权人共同调查核实拟征土地、地上附着物与青苗情况,填写《土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签字确认盖章。征地批准后,当地政府要在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布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数额、支付方式及安置办法等。二是严格审查,保证征地过程中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将征地告知书、调查结果确认表、土地补偿登记、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情况认定表、被征地人签字、听证材料作为建设用地审批组卷必备材料,将告知确认听证情况、征地区片价执行情况、社会保障认定情况作为必审内容。通过严格的报卷核查、批前审查,有效堵塞了征地过程中信息公开漏洞,维护了被征地人的知情权益。

  3、土地供应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要求,自2004年起,我省土地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了公开。2015年,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我厅积极协调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土地市场”专栏,每天定期从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系统中提取土地供应及结果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开,全省各地土地供应及结果等相关情况已实现即时查询。今年以来,公开土地供应计划145条、出让公告2057条、成交公示2894条、供应结果4091宗。

  4、土地整治信息公开方面。我厅印发了《土地整治项目“七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3〕53号),对土地整治项目划分了七个具体实施阶段,由不同公开主体在不同实施阶段对“立项情况、资金预算、招标情况、施工情况、质量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竣工验收(含决算)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5、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方面。一是细化矿业权交易信息公开内容。我厅将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公告、矿业权招拍挂出让结果公示、矿业权转让等交易环节的信息都纳入了主动公开范围,全部公开。二是及时主动公开矿业权出让信息。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4月起,我省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均在国土资源部 “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中进行了公开,厅门户网站也公开了相关信息。三是将我厅受理的矿业权审批结果信息、受理项目信息全部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

  6、公开中介机构信息方面。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我厅已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涉及我厅10个审批事项涉及的16项中介服务情况。

  财务预算执行、“三公经费”等内容我厅也均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政府公开信息行为进行收费。

  六、因信息公开工作被诉情况

  2015年,我厅因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共8件,维持5件,纠错1件,未办结2件。行政应诉共2件,维持1件,纠错1件。我厅对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均认真办理、公正审理、妥善应诉,维护了法律法规,维护了群众权益,得到社会好评,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国土资源部要求市、县国土资源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网站设置“征地信息”专栏方式公开主动公开内容。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网站,县级政府各部门一律不再单独建设网站。因此,部分县国土资源局开通“征地信息专栏”必须等县政府门户网站确立后才能开通。

  八 、下一步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公开质量、公开实效、公开水平以及公开面。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决策,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三是加强机关内部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及人员在政务公开中的责任,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更好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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