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自治区重要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工作部署,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职能职责的公开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分解,纳入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任务分工。全年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关切,强化机制体制和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促进法治国土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本报告包括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来电来信来访办理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方面内容,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 概述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相关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有为国土、法治国土、学习国土、服务国土”建设的主要举措,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基础,围绕工作重点,认真执行已制定的自治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定期公开,以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涉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分层受理举报、责任追究等内容,从严规范,与干部考核、奖惩相结合,定期对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考核和评比,对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形成了组织到位、科学规范、机制健全、常抓不懈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2015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44个政务门户网站绩效评估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排名第1位。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公开方面。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清理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国土资源行政许可事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提速增效,精简多项业务审(核)批要件,对宅基地、砂石粘土矿等授权盟市审批,下放土地要件审查权力,进一步将单选和批次项目要件分别减少85%和78%,审批时限缩短近一半。对确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依据、程序、要件、收费、时限,全部公开,公布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同时,在自治区相关网站公布了国土资源权责清单,供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监督,为促进国土资源行政审(核)批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做好部门年度预算决算公开。2015年4月,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开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以及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格信息(收入支出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资金来源)、支出预算表(支出项目)、“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同年9月,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行政经费决算统计数。同时,按要求在公开部门预决算后一周内,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报送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本级的政府采购信息,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在采购执行期间,按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三是我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就将此项工作的支出列入日常办公经费预算中。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全面公开各项内容的同时,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把握工作重点,完善公开程序,力求政务公开工作向更广范围、更多领域推进的同时,做到更有深度、更加透明、更能发挥作用。一是在厅门户网站增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2015年发布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矿业权审批结果、矿业权出让及转让结果等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数据4861条(累计发布43228条),各项工作连续四年在全区考评中取得自治区本级部门第一名的好成绩。二是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了“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征地信息专栏,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数据。三是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拍挂制度,建立了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自治区出让、登记矿业权价款评估机构的选择,一律采取公开报名、公开摇号、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突出公开化和市场决定两个核心环节,对全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全面推行“比价招投标”模式,从严执行招投标程序,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打击和防范围标、串标行为的措施,项目平均降价比率超过15%。
三、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情况。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对全区国土资源政务网络系统进行改版升级,全面启动“一张图”网上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并从制度上对完成各项业务的职能、职责、时限等做了明确规定,“以图管地”效果明显。同时,按照“接办分离、许可标准、全程监督、服务便民”的原则,所有行政审批全部进大厅,实行“一站式”“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保证阳光行政的全面落实,受到了行政相对人一致好评,被自治区政府列为政务公开示范窗口单位。2015年,经政务大厅办理报件4272件,无一投诉。
(二)门户网站群建设情况。按照“便民、便企、便基层”的理念,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的基本功能定位,对全区国土资源系统门户网站群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统一增设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服务咨询等20多个栏目。进一步完善在线咨询栏目,增设了快捷查询功能,可通过ID号直接查询到咨询回复内容,为用户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同时加大了对全区各盟市、旗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指导和督查。2015年,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9048余条,网站总点击率156万次;通过网站收到咨询356件,均予以及时回复。
(三)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拓展情况。一是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积极拓展新兴媒体,开发建设并上线投入使用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手机版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内蒙古国土资源”),微信公众平台全年发布信息150余条。二是注重向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果。2015年,在《实践》《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工作》《中国国土资源报》《金融时报》《中国改革报》等报刊杂志及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刊发各类宣传稿件共200余篇。三是全年编辑《内部情况通报》40期、《工作动态》53期,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国土资源部信息387条,60%以上被采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入自治区政府、党委上报信息先进单位行列。四是通过印制办事指南、设立滚动电子牌和电子触摸屏、开通咨询热线、设置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受众公开政务信息。五是充分发挥地质资料电子阅览室作用,深入推进“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和“馆藏土地档案数字化”工作,全年接收和验收汇交成果地质资料576档,接待各类借阅人员1745人次,提供各类借阅资料8191档109万件次,并收到基层单位赠送的“为民解忧,热情服务”等锦旗。
(四)政策解读宣传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进一步落实新闻发言机制,按程序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公布工作情况。分管地政和矿政工作的厅领导分别做客自治区政府网络直播间,向社会公众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及工作情况。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保密法宣传月”及“科普宣传周”通过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宣传活动,共展出图片200余幅、宣传板百余块。地球日主题日宣传受到国土资源部通报表扬。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内蒙古”新闻评比中受到表彰。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了方便群众,创新依申请公开办理模式,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程序,在国土资源政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门窗口,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着便民、服务原则,实行政府信息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答复。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书面形式申请27件,主要内容为土地征用、审批等方面事项,均按规定向申请人答复,办结率为100%;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12件。
五、来电来信来访工作情况
畅通沟通渠道,积极化解矛盾,厅本级全年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电964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90批次、648人次。在重点信访案件处置过程中,与群众零距离沟通,加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重点信访案件联合攻坚,努力探索重点信访案件问题的合理解决机制,推动各类信访问题妥善解决。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2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主要涉及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征地补偿、地质勘查、资源转型和深加工、基础测绘等有关事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均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建议和提案内容,指定专人负责,分解落实,及时跟踪督办。积极组织开展协商座谈、实地考察和专题调研,加强与代表委员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深化办前、办中、办后各环节的协商,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代表和委员对答复结果反馈都比较满意。同时,注重建议办理与促进工作的有机结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与开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具体问题的解决。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建议,努力把代表委员所汇集的基层经验和群众智慧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成果,在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制定政策时予以体现。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信息公开服务能力方面还需要提高;三是对盟市旗县国土资源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充分借鉴先进省(区)市的做法,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工作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并及时更新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加大对盟市、旗县国土资源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基层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国土资源政务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政务服务窗口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干部队伍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