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现将我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畅通公开渠道、纳入绩效考核等措施,狠抓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厅严格落实厅印发的《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按照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在开展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分别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和负责日常联系、协调事宜。
(二)多措并举,畅通渠道。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落实,我厅对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行了梳理,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狠抓了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五个重点方面。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向公众提供公开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多次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扩大公众参与,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举报咨询、调查征集等栏目,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受理群众举报咨询。深化应用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新渠道,利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厅领导多次做客“阳光理政”、“阳光热线”,围绕“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统一登记”、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管理等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答疑解惑。在《河北国土资源参考》上先后发表多篇文章,对不动产登记、新行政诉讼法等内容进行解读。发挥厅档案室提供公开服务的辅助阵地作用,对档案实行了数字化管理,提高了查阅效率,方便社会公众来厅查阅。充分发挥省档案馆、图书馆信息查阅点的积极作用,及时移交主动公开文件。
(三)开展检查,纳入考核。我厅将信息公开纳入标准化考核,实行绩效管理,加强考核监督。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厅绩效办定期对各责任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每年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形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及时、便民、真实、合法、公正、不泄密的原则,我厅在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产生的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统计报告、预算决算、审批结果等各类信息。2016年共发布政务信息1600余条、新闻130余条,受理转办各类举报咨询信息700余件,进一步补充地质资料查询目录信息,目前已达10180条。向省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文件1933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厅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292件,按照受理、交办、审查、答复等内部审核、审批程序,现均已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免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
五、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厅受理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计48件,行政应诉案件共计82件,均认真办理、妥善应诉,维护了法律法规,维护了群众权益,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厅进一步畅通了主动公开渠道,加强了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我省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方式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网站群,不断提高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建立健全“三同步”制度,在出台重大政策措施时,实行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方案,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