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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30 | 来源: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分享到  

省政府办公厅: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现予以公布。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报告”(http://dlr.j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邮编:130042;电话:0431-88550200;传真:0431-88550168;电子邮箱:jlgtbgs@126.com)。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开数量和主要内容。

  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500多条,主要有:

  1.管理规范信息。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2.行政许可信息。主要包括国土资源行政许可信息目录和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结果等。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一是重大公告方面,包括项目招投标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重要文件和通知等。二是基础数据方面,包括出让土地和供地信息、地质环境公报;采矿权、探矿权项目信息;地质勘查成果等。三是信息咨询方面,包括咨询答复、公众建议答复等。

  4.政府机构和人事事项。包括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工作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管理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等各类信息。其中,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0多条,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00多条。在厅门户网站中发布的政府公开类信息占总信息的90%以上。

  2.新闻媒体。利用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介刊发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动态信息,进一步拓展了公众了解我省国土资源政策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厅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70件,提供各类政府信息50余份。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安排专人对申请人做出答复,全年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时答复率为100%。

  四、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上级部门行政复议或法院行政诉讼纠错。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到我厅进行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厅政务信息工作由厅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厅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宣教中心负责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后由处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再由厅办公室复核,通过复核的信息报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阅后,在省政府和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在人员配置方面,厅办公室配有一名专职人员,各处室、各市县局配有一名联络员。通过层层分解任务,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配套机制,保障工作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吉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吉林省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部门实际,修订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公开范围、方式、程序及监督保障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逐步在市县局门户网站上补录征地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做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公开的内容,为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强化责任监督,提升信息质量。建立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各处室单位信息公开的质量、数量,及时性、准确性进行考核评议,并把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做好政府信息的采集、保密、存储和上报等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正常运转。简化各处室的工作流程,加强相关处室的密切配合,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发现、及时更新、及时报送、及时录入。从申请受理、研究咨询、起草意见、审核把关,到领导审批、制文答复,建立起一整套严密的工作程序和责任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开信息的质量,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严谨规范。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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