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提升服务效能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紧紧围绕我局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在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推动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国土房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局政务门户网站、局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天津政务网、北方网、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天津主流报纸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结合政策出台进行解读,不断扩大工作透明度、开放度。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保证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继续及时主动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土地供应、保障性住房、征地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二是主动服务,提高效率,全力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对于涉及国土房管的相关政策认真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帮助申请人准确填写申请内容,有效提高申请效果,让申请人少走冤枉路,少做无用功。提高信息公开办理周转效率,将政府信息公开转办纳入局OA系统,使公开办与业务处室(单位)转办信息公开申请变得非常便利、高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良性、规范、高效运行。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典型问题及时总结研究,对疑难问题由分管局领导组织局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区县国土和房管部门召开专题会审会,研究确定答复意见,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合规。
三是强化指导,组织培训,着力提升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努力提升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年内局组织召开全市国土房管系统政府信息业务培训会。局机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蓟州地矿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约140人参加了培训会。培训紧密结合当前国土房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现状,特别是行政复议、诉讼实际,对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深入剖析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对公开主体、涉密信息、三需要等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大幅提高国土房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45条,其中212条为规范性文件信息,同时向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和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三个查询点提供纸质文件。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45条,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18条,通过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条,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70条。
2016年,我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7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6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96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6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42件,是去年申请量的68.9%,其中,当面申请851件,占总申请量的63.4%,网上申请236件(含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局政务门户网),占总申请量的17.6%,通过信函申请255件,占总申请量的19.0%。申请的热点问题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商品房销售、土地征收转用、土地出让、建设用地审批、物业管理等方面信息。
(二)受理申请办理情况。2016年我局办结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42件。在已答复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10件,占总申请量的0.7 %;“同意公开”813件,占总申请量的60.6 %;“同意部分公开”69件,占总申请量的5.1%;“不同意公开”2件,占总申请量的0.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95件,占总申请量的7.1%;“申请信息不存在”348件,占总申请量的26%;“告知作出更改补充”5件,占总申请量的0.4%。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我市制定的依申请收费办法,我局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包括市政府法制办、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6件,9件处于审理中;行政诉讼案件2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件,9件处于审理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并不断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推进政务网站改版升级,建立微门户,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效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深度和数量。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依据《条例》《规定》,学习借鉴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兄弟省市成功经验,研究完善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指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运行,提高公开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24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1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6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24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1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7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9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34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85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3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5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34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25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86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34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1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69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2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9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48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5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6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9(在审)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9(在审)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8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40
|
九、附注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tjfd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邮编:300042,电话:022-23300613,电子邮箱: gtfgj_zfxx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