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开展汛前检查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整个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特别是通过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可以有效查找问题,堵塞漏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准备情况;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落实防灾责任制,发放防灾明白卡等情况;
(三)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3月上中旬,由地矿处、地质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将赴各地检查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听、查、看”等检查形式。主要是听取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情况汇报;检查工作部署、台账记录等情况;实地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至少抽查一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落实整改,坚决消除工作上的盲区。
四、检查组人员及分工
第一组:蒋春豪 林德怀 钟奎 俞光明 蒋建良
联络员:林德怀
检查地点:余姚市 慈溪市 鄞州区
第二组:单平 王金国 王江 张水军
联络员:王江
检查地点:宁海县 象山县 北仑区
第三组:俞建强 张弘怀 胡新峰 章泽军
联络员:胡新峰
检查地点:奉化市 镇海区 东钱湖
第四组:崔飞君侯艳声 赵团芝 董贤哲
联络员:赵团芝
检查地点:江北区(慈城镇) 大榭 高新区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但是必须在3月15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建议意见等情况形成书面汇总材料。
(二)各地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总结材料于3月16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林德怀,电话:87956141,传真:87956017
附件:宁波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表.doc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