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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汛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2016-06-06 | 来源: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 【 】【打印】【关闭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汛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浙防指办〔201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目前全省威胁人数超过10人、直接威胁重要工程设施和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828个,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演练周的契机,把应急演练作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一点一案”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充分准备,确保实效。各地要按照“贴近实况、模拟实战、确保实效”的要求,结合本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合理选择演练地点,编制演练脚本,加强部门联动,广泛动员,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参加演练,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三、评估总结,巩固提高。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会同相关单位,及时、认真地做好预案演练的评估总结工作。针对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的成果运用,建立预案演练的长效机制。

  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指导,并于6月30日前将今年5-6月应急预案演练情况的总结报告、照片和影像等资料报省厅。

  联系人: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朱浩濛

  联系电话:0571-88877680  

  邮箱:71833696@qq.com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汛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汛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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