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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2016-07-11 | 来源: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 【 】【打印】【关闭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受“其影响9-11,浙南和东南沿海、天目山区、四明山区等局部地区有大暴雨。受前期降雨影响,全省大部分山体土壤水分饱和,如遇强降雨,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御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防御第1号台风异地视频会商会议和全省防汛防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尼伯特”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严阵以待,全面落实防御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务必强化责任,务必及早落实措施,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以讲政治的高度,把“尼伯特”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作为当前第一要务来抓。人员迅速进岗到位,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发扬连续奋战精神,根据当地实情,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全面部署各项防御工作。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对地质灾害防御各项工作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牢牢把握防台防灾主动权。

  二、加强巡查,严防值守重点区域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员集中居住地、交通干线、重要基础设施、旅游景区、学校、医院、在建工程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重点巡查区开展巡查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对重点巡查区和隐患点要加密监测、加强巡查,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三、密切关注,及时发布预报预警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和分析水雨情,加强预警会商,加密预警频率,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信息。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提高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及时性,确保防灾责任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所有群众都能在第一时间接到预警信息。

  四、随时待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充分调动驻地地勘队伍、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组的力量,应急小分队、应急车辆和装备器材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灾情,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现险情征兆,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撤离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对已经撤离出危险区域的群众要加强管理,在应急响应结束前,不得随意返回住地。

    五、加强值守,认真做好信息报送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认真履职,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表、地质灾害成功避让速报表。从本通知下发起至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结束,每日上午10时和下午4时前,各市国土资源局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电话:0571-88877986    传真:0571-88877354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7月7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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