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函〔2017〕 1428号
为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和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可优先选择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2017年9月29日